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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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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岁时我已升入中学,日日城北走至城南,成绩差强人意。整整6年,我衣色黯淡,像只暗色影子,闪躲在隐隐约约的人海里。
  
  人长高了,可以混迹于同班学生,但对自己的身体总有一种陌生微微的厌恶感,我记得用布缠起发育中的胸部,穿贴身的裙子时可以不必觉得羞耻。
  
  但是又要常去理发,去剪衣服,那是最难堪的事。在那个年纪忽然被人注视,被人议论身体,在镜前推来转去,是对没有什么自信的孩子的折磨。连在陌生人面前走路也让人窘迫,更不要提开口讲话。
  
  我的朋友仍然少,有一个叫福珍,极长的辫子,大额头,大嗓门。她人好,又热闹,与一切男生均是好友,与他们暗恋的女孩子也均是好友,替他们传递纸条兼倾听心事。只是放学时便落单了,于是每日黄昏,我与她日日城南走回城北,她讲班里各色人等的事给我听,天际每每有橘红色晚霞,她令我开怀。她最爱说班上一个叫“侬侬”名字的女生,卷发,穿有蝴蝶结的丝质粉红衬衣,上课时翻窗出去与男生约会。
  
  哗。我们撇撇嘴,心底里却不是不羡慕的。
  
  我常常对着镜子看很久,用铅笔卷起头发再放下来,觉得那张脸异常平凡。我经常劝说自己人死后不会消失,仍可化为另一婴儿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那些炊烟、早晨的阳光……但仍然无法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每天夜里躺在棉被底下,听风从远处来。我注视着睡在我左侧的奶奶的脸,她在熟睡中微张着嘴,想到她可能有一天会离开我就悲从中来。
  
  我经常站在狭小的储物间,看《警世恒言》《红楼梦》等书。我几乎是毫无鉴别力地贪婪地吸收着每一个字,好像那里可以寻找到这个世界的意义。也常听收音机,也格外贪恋在电流的噼啪声里,竟有人语音如此温柔,于是给他们写信,谢谢他们给我安慰,写完,又夹在日记本里,直到今天。
  
  写两本日记,抄满格言,有时交给语文老师。
  
  在自己的那本里很文艺地写:“我渴望呆在最静寂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倒确实一直是在最静寂的角落的,高中时愈发寡言,坐在靠窗的位置,日日看老槐树在暗蓝暮色的风里,巨大的阴影如痴如醉地摇摆。
  
  周末一个人去爬山,在高高的山顶,俯瞰深深的山涧,想象大河曾如何在这荒芜土地上奔涌。
  
  在孤独痛苦的青春期,是对音乐和美的敏锐感受令我缓解了绝望的情绪。我听罗大佑、黄品源、张镐哲……几乎每个人的歌都代表一段时间内的心灵挣扎。只有这些歌,令一个少年可具有些微奢侈的诗意。
  
  8年后在从长沙回北京的飞机上,降落前侧转弯时,流光溢彩的大地忽然倾斜过来,我的眼睛湿了,这是我曾在北方大地上一次次凝视的天空,从未想到在远离灯火的高处俯瞰人的生存之处,会有这样难以言说的美。今天的我,站在岁月的高处,仿佛重新看到自己的背影,凝立在北方巨大的晚霞和夺目的星空之下。只是那时的她,坐在紫云英盛开的田野之上,注视着归于寂灭的黄昏,在想些什么呢?
  
  我不记得了,只想起她总是注视着天际线—那是她目力的极限。
  
  2
  
  直到1992年。奇怪,这个年份之于我,好像是有某种气味的,我在长沙深秋的夜雾中穿过时,在北京某个暮色中的街口燃烧落叶的烟雾中匆匆走过时,在上海一个旧花园里被深夜的草木清香笼罩时……都会在一瞬间记起那一年。
  
  就是在那一年,我和高蓉成为朋友。
  
  其实之前有7年我们一直同班,一起跳舞,一起出板报。但直到她父母离异,搬到我家附近很久后才熟起来,她扎柔顺马尾,面容清秀。
  
  那两年我与她一样,与母亲单独生活在一起。送奶奶走时,她给我一只翡翠的戒指,那是本来要在我结婚时给我的。我陪她站着等车,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心如刀割”。
  
  我和高蓉从来不谈这个,只是有一天晚自习,有人在教室外叫她,她始终不抬头,不肯应声。最后终于出去了,回来后伏在桌上很久,然后写一张纸条给我:是我爸。我亦不懂安慰,只是难过着。
  
  我们听同样的音乐,都在笔记本上抄席慕蓉的句子“我相信/爱的本质一如生命的单纯与温柔”,我们不拖手逛街,也不说私房话。只说将来成家后,一起织毛衣拉家常,看小孩子一起长大。很多时候就沉默着,听陈乐融的《月光情书》:“今夜你过得好不好,月光……照完我这边的墙,又去照你那边的墙……”和着低低的海浪声,化掉16岁的心。
  
  同一个楼里的朋友渐渐多起来,搞笑的勇旦、飞飞、冬冬,还有爱踢球的小霍。一把吉它,几包杏梅糖,男孩子的烟。
  
  我们有个好去处,是个废弃的旧楼,楼梯扶手早朽掉,楼前空地上长满荒草,春天会有大丛紫云英和细碎的蓝色小蝴蝶。我们就坐在楼梯上吃红豆冰,下午的阳光破云而出,把院子染得一片金黄。
  
  她此时正沉浸于爱情,和冬冬,那个有书卷气的男孩子。
  
  冬冬比我们高一届,很快考上大学走了,她不能忍受一个人沉浸在回忆中,于是退学,去一家很远的税务所上班,在信中她写道“我终生愿寄居于这小城,不作其他幻想”。
  
  留下我一人,走在下了晚自习的夜里,那样凉的月光,就像走在深水里一样。
  
  高三了,功课压力紧张,不能想什么,也不能再那样看书听音乐了。我已经不大去上课了,一个人走,路太长了。
  
  有一天停电,我翻出旧磁带听。在黄昏稠紫的暮色里,郑智化唱:“突然忘了挥别的手,含着笑的两行泪,像一个绝望的孩子,独自站在悬崖边……”不明所以地,我浑身抖颤,眼泪炙热地流下面颊。那歌叫做《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人一点一点都散了,旧楼也要拆了,那里铲平后倒真成了一片悬崖。下雨的时候,站在那里,看着天一点一点黑下去,世界如同荒原。
  
  3
  
  电台是份奇怪的职业,大家在节目中那样推心置腹,彼此见了面反而是哈哈哈。
  
  我每个午夜带大叠稿子和磁带去做节目,那样的夜,有一种魅惑之感,人好像可以不沾染尘埃。我在节目里也感染这气氛,觉得心安静下来的时候,尘世里的一切声音都听得到——一滴水和另一滴水相遇的声音,青草长起来的脆响,叮咚作响的雪片……
  
  在电台的资料柜子里找到很多好听的歌,还是没有那一首,只有另一支郑智化的,叫做《让我拥抱你入梦》,我觉得那句“玩火的孩子烫伤了手,让我紧握你的小拳头,爱哭的孩子不要难过,让我陪着你泪流”,在夜深的时候听,是有一点悲伤的,然而却是,那么那么温柔。
  
  19岁我开始做《夜色温柔》的时候,这首歌是我的片尾曲。我急着打电话给高蓉,却忘记告诉她。只为听到她和冬冬要结婚的消息开心。
  
  而彼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拒绝做一名小会计,自作主张迁了户口和工作关系,租来城市边缘的两室一厅,空落落的房子,我在地板上扔几只大垫子,随坐随卧。陶瓶里几枝野地里捡来的荆棘,苍黄老绿。靠积蓄买到一台CD机与可喝红茶的水晶杯,开始我的职业生涯。
  
  开始的日子最难捱,在陌生之城,听不懂方言,没有钱,没有朋友,于人情世故一律不通,又是青春期最难看的时候。19岁生日那天身无分文在滂沱大雨中走到电台去,在节目中说“要做一只翩飞的白鹤,飞渡寒苦的人生”。
  
  也只有那个年纪说这样的话才不会惹人笑。青春本身自有尊严
  
  南方秋季亦多天风海雨,坐在屋内,也能觉得迫人而来,长夜里人的情绪完全不能自控,看一篇普通童话的结尾说“以后的日子天天快乐,夜夜平安”,也要仓皇下泪。
  
  于是夜夜守住电台节目,贪恋那一点人气的温暖。且当中有无数诡异故事,人人依恃声音隐没身形,可倾吐最隐秘之心事。有一晚停电,漆黑里听新加坡电台林伟的《点一盏心灯》,他要言不繁,“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燃灯火”。
  
  是。遂决定做午夜的节目。
  
  电台在周末的夜放4个小时的花鼓戏。我请缨做一档直播节目,主动要求不计工资,处心积虑般地游说领导,“可以省下一个放磁带的人工呀对不对。”终于被同意,想了几个名字,都太刻意。台长随笔改了个《夜色温柔》,正好是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名字。
  
  于是,另一份人生的成长就此开始。
  
  编辑/涓生
  
  青春履历:
  
  柴静,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柴静刚到央视时,在没有名校的学历背景、不是新闻专业出身的情况下,度过了一段痛苦的适应期。柴静说自己从蹲马步开始学基本功,流汗流血、风吹日晒。她曾经采用最笨拙的办法,像蚂蚁一点一点地搬运食物一样,竭尽全力地去学习。作为一名记者兼主持人,节目当中她是冷静客观的,她有一颗炽热的扶持弱者的心灵。她气质优雅,而又锋芒毕露。“我是柴静,火柴的柴,安静的静”,柴静因其飘逸而明慧的气质,始终站在离新闻最近的地方,她以她的犀利和敏锐、坚定与坚持,最终历练成为一名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本文节选自柴静的书《用我一辈子去忘记》,疼痛而又美好的青春记忆,尽在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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