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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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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馬空手走出一家文具店。令他失望的是,在第比利斯没有一个地方有他急需的那种蓝色大页纸。1858年夏天,大仲马去俄国参加一个婚礼。婚礼庆典结束后,他花了几个月时间在各国考察,最后,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停留。这时,他宝贵的蓝色大页纸用完了。数十年间,大仲马都用这种颜色特殊的纸写他的小说。最后,他被迫使用一种奶油色的纸,虽然他觉得颜色的变化对他的小说有消极影响。
  
  这位多产的作家用3种不同颜色的纸来写作:诗流泻在黄色的纸上,文章展开于粉红色的纸上,小说则疾驰在蓝色的纸上。大仲马以惊人的速度工作。他喜欢就自己能否在看似不可能的最后期限前交稿打赌。
  
  为了证明自己的写作速度,大仲马曾接受一个挑战:用3天时间完成长篇小说《红屋骑士》的第一卷。最后,他赢得了赌金,在截稿数小时之前,超额完成了3375行。大仲马惊人的写作速度背后的一个秘密是,在动笔之前,他会把故事情节在内心酝酿很长时间。他说:“一般来说,在一本书完成之前,我不会开始。”因此,当他在冲刺般完成一部新长篇时,对于故事的发展,大仲马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方向。
  
  1844年,大仲马因为报纸连载的两部长篇——《基度山伯爵》和《三个火枪手》——广受欢迎而一夜暴富。他决定用这笔新得到的财富在马尔利港小镇建一座宅邸。3年后,“基度山城堡”完工。大仲马声称,宅邸的名字不是他取的,而是一个访客在给她的司机指路时这么称呼它,他便予以采用。大仲马在入口处镌刻下这样的话:“吾爱爱吾者。”城堡的庭院里养着各种各样的宠物,包括孔雀、猴子、狗、猫,以及一只秃鹫
  
  大仲马的书房在正房的一边,二者隔着一段距离。那是一栋两层楼,没什么家具,底层是书房,二楼是卧室。一条小小的壕沟环绕着这座建筑,凸显了其作为文学隐修所或者监狱(如果以它的名字来判断)的角色。大仲马给他的这座小建筑起了个绰号叫“伊夫堡”,《基度山伯爵》中那个可怕的监狱便叫这个名字,其原型来自现实中一座同名的监狱,坐落在马赛港。
  
  大仲马并没有固定的安排,而是每天尽可能挤出更多时间来写作。所以,在醒来后不久,他的手中就执着一支笔。在办差事和吃饭的间隙,他会在纸上匆匆地写作。到了深夜,还可以在书房找到他。似乎一有空闲,他便投入写作。如果没有其他责任需要履行,或者当截稿日逼近,迫使他在某部书稿上集中精力,他会在一天中写上16个小时。在这些紧张的时期,饭菜会送到他的书房,以便他能够不间断地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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