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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网红的“魅力”成为“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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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条关于网红的消息,看了都让人不太舒服。
  
  一个年仅二十九岁的四川小伙,为了成为网红,在浙江绍兴某一河边上演跳河直播。结果头触河底,再也没有上来。由直播乱象引发的人生悲剧,也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
  
  另一个是“大衣哥”朱之文,春节期间,有些网红为了直播他的过年生活,天天守在他家门口,拍摄他的一举一动。“大衣哥”无奈,只能选择闭门不出。而那些网红,竟然举着手机翻墙进院。
  
  这些想当网红的人,真的是拼了。绍兴零下四摄氏度的河水,他们也敢跳;“大衣哥”家里插有铁钉的院墙,他们也敢翻。网红的魅力,激发了一些人急于成为网红的魔力。不仅干扰破坏别人的正常生活,而且连自己的生死也置之度外。
  
  网红的魅力,真的是太大了。有一位做游戏主播的网红说,他只要在某个商场开业的时候露一下面,什么都不用干,就可以得五十万元。还有一个在建筑工地搬砖的小伙,因为直播自己在工地健身成为网红之后,每个月仅代言广告的收入,就可以过万。
  
  而且成为网红的过程,看起来一点都不难。我们老家的一个亲戚,只因天天在快手中讲述农村生活的家长里短,就吸引了几千个粉丝。接着,她开始在网上卖东西。“你们看,我的脸之所以这么白,是因为用了某个牌子的护肤霜,要不要试一试?”“我穿的这件衣服这么好看,其实售价不超一百元,是不是来一件?”再往后,一些开店和搞活动的,还请她做现场直播。据说,每个月的收入,也有近万元。
  
  这样的榜样,很容易让人心动。打工很辛苦,经商要本钱,炒股不保险,干脆,咱也去做网红吧。不会唱歌,但会说话;没有才艺,但有怪招。只要找一个“锅”,把自己“炒热”了,然后就可以坐在家里数钱了。
  
  走红的“捷径”,就是标新立异和哗众取宠。而在一个人人有知识、处处堵漏洞、时时信息更新的时代,标新立异不易,哗众取宠更难。稍不注意,就会超越法律、规则和道德的底线,或碰壁,或受惩。
  
  《报刊文摘》2月22日有一条消息,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网络主管部门删除违规信息一百零三万余条,处理违规主播二十五万名,封停賬号三十八万个。一年之中,仅仅一个杭州市,就处理违规主播二十五万人。这个数字,可谓触目惊心。一将成红万骨枯,每一个成功的网红背后,都有一万个甚至几万个在这条路上“成黑”、“成困”甚至“成鬼”的人。红了,可以“春风得意马蹄疾”;败了,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有人把网红经济称为“暴富生意”。无论是依靠艺术才华成名,还是通过搞怪作秀成名,只要成为网红,就会获得暴利。但容易得来的东西,也越容易失去。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尤其是吹出来和推出来的网红,三日不炒,虚拟的形象就可能崩塌破碎。
  
  当网红的魅力变成魔力,就会成为社会的公害。现在国家已经加强了管理,靠恶搞和作秀成名的道路,会越来越窄。一鸣惊人和一夜暴富的美梦,也多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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