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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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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恒久不变的话题。对于爱情的探讨层出不穷,各有所见。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宗教观念的影响,以及人开始用越来越多的概念来修饰自我,使得爱情逐渐被封上了神坛。由于爱情光辉四射,人们对于它也越来越感到神秘莫测,人们不断地对它进行深入探讨,致使本已抽象、难以言明的问题不断地再抽象。
  
  由于现在爱情的概念,有着太多的不同成分,由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历史所赋予的外衣逐渐增多,纯粹的爱情理念,已经开始被各种理论和理由所掩埋。那么,我们不妨来解构爱情,将爱情中各个不同的支撑点,一一解析。
  
  爱情,在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感论》中,爱情是使人愉悦的充满激情的。在休谟的《人性论》中,爱是由美貌发生,随后扩展到好感和肉体欲望上去的。在理安·艾斯勒的《圣杯与剑—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未来》中,爱情不是一方统治另一方,而是更适合合作伙伴关系取向的文化。
  
  在这三种意见中,亚当·斯密的解释并不能完全地告诉我们爱情的来源和性质,而理安·艾斯勒的解释,是对于爱情的一个注视。至于休谟的观点,虽然充分说明了爱情起源于两性,却没有很好地意识到爱情是基于社会关系这一问题上。只有人,才能有爱情。这并非是违背自然和谐的定律,而是人类从掌握文明开始,就不断地异化,有别于自然的各种动物。例如发情期的问题,动物的发情期是固定的,拥有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点,对于动物来说,发情期也意味着繁衍期,是开始繁衍后代的一个时期。而人并没有,但是人能够随意控制自己的发情期,使之变得自由和方便,也变得更具生存力,继而有了人类的爱情。关于爱情的表达,由于国家的产生,私有制的产生,也就是家庭的产生,渐渐地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社会内涵,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两性关系的问题。在当今社会,爱情除了情感因素以外,也包含着社会财富的分配等内涵。这些内涵,从本质上来说,虽然没有完全具有自然权利以及社会权利的个体联合。
  
  爱情不同于婚姻,婚姻的基础也不一定是爱情,然而,爱情的最初目的,除了两性关系以外,就是保证社会关系。家庭是一个有国家形态的社会的基本单位。因为,人已经不能作为一个自然人,其自然权利被交出,所以单独的个人,不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是不具备有社会生产资料的,也不具有社会人的权利和义务。而家庭,却是这样一种形态之下,能够作为一个最小的社会关系单位获取生存的资本,同时保证了种族的延续,以及后代的生存资本。通过这些,我们完全可以说,爱情,在最初的状态中,是两性之间的愉悦,甚至是单纯的性关系,然而由于国家和社会的确立,爱情,也获得生存,社会分配关系的结合的功能。
  
  除了社会关系的确立和联合以外,爱情也包含着繁殖后代的要求,这也是它最初的需求。而负责这个要求的主要角色是女性。也正因为女性天生承受着比男性多的自然功能,所以使得女性在父系社会中的社会权利开始不断地缩小。就因为女性具有孕育生命的功能,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女性是被当作生育工具的,甚至在战争期间,女性是被当作战利品的,女性的存在感全无。而在古典民主形态最为发达的古希腊地区的雅典城邦,妇女也是没有权利参与政治生活的,她们同奴隶是同一地位。而这一点,从原始生活之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情况。比如中国现存的摩梭族,保留着原始的母系社会传统的民俗,他们的婚姻和爱情状况就完全不同,不存在女性主义的问题,也不存在女性地位和权利受到打压的现象。
  
  可以这么说,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型,就意味着女性权利的下降。比如在迈锡尼岛出土的女神像,可以发现,是丰臀巨乳,具有蓬勃生育能力的形态,而在内蒙古出土的女神像,也同样具备有这样的形态。更有甚者,女神像直接是一位怀孕的孕妇的形象。所以,我们从这一点中可以明白,女性的生殖能力,并非天生的就是女性的负担,这样的现象,恰恰是由父系社会对女性的打压所造成的。
  
  母系社会的遗存除了保留在宗教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最初的原始崇拜中,女性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她们是神灵、首领,乃至整个族群的统治者。巫的角色,大部分是由女性担任的,对于原始崇拜的人们来说,巫的地位是十分高的。罗素在其著作《物的解析》中曾经为妓女的产生辩护。他指出,妓女一开始是献祭给神明的贡品,由扮演神明的巫对其交合,以取得神的愉悦。然而由于父系社会的兴起,自然崇拜也逐渐衰落,所以导致妓女成为人们所瞧不上的,但是一直没有办法消灭的职业。按照罗素的话来说:“妓女们保全了妻子和女儿的贞操。”
  
  除了巫的角色以外,在印度,我们可以看到印度婆罗门教中主神并非是梵天,也并非是天帝因陀罗,而是和湿婆一起并列的迦梨耶女神。该女神,象征创造和毁灭,面目狰狞,同时也象征着繁育和大地,将迦梨耶与湿婆并立,正好说明了古代印度婆罗门教实为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转型期形成的宗教。
  
  在中国的爱情诗歌之中,月亮的意象也说明了这种原因。月亮在诗歌中,经常被当作哀愁的意象使用,这并非是因为月亮本身具有魔力,而是月亮象征着母系社会的衰亡。中国祭祀后土是要在北方进行祭祀,后土是女性,而女性的代表在天象上,很明显的就是月亮。而祭祀具有生殖能力的男性神明,则是在南方。而北方的象征,则是凹陷的坎,示意着女性的生殖器官,而南方的象征,则是凸出的离,则是象征着男性的生殖器官。除此之外艮(山)与兑(泽)的对立,更是象征着天地交合的器官。由此可见,对于母系社会的遗留是十分多的。不论是从宗教还是从文化上都是如此,对生殖的崇拜,即是对女性崇拜的延续。而生殖崇拜,在父系社会的进场中,却逐渐地被打压。例如中国的儒家思想等,虽然其内涵包含了生殖崇拜;例如祖宗的观念,即是一人对男性生殖器官进行祭祀。但是,这样的崇拜,历来是不被人所允许的,因为父系社会为了保证其统治地位,以及打压女性的权利,就必须摆脱一直未能摆脱的困扰,即女性所具备的生殖能力,那么就只能将这样的能力压缩到最小的范围。例如让子女随父姓,继承权利掌握在儿子的手中。
  
  同样,在早期的《诗经》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女性可以自由交往,也可以看见男女之间是比较平等的。例如《诗经》中的《郑风·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根据何新的《诸神的起源》一书解释,且字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无意义的副词,而是一句脏话,其含义就是男性的生殖器。因为且字的篆体就是一个象形字。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得知,这样的语汇,在后世之中,是不可能作为音乐传唱的模式,由女性进行表达的。
  
  从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就是爱情进行到现在,已经成了束缚女性权利的一道枷锁。其枷锁并非在于爱情的真实情感,而是爱情不断被加强的社会内涵所导致的。这样的社会内涵,就是父系社会的不断加强,人们对于女性打压所造成的。例如家庭财产分配,社会工作地位分配,以及女性生育能力与家庭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一开始并不包含在爱情之中的内涵,纷纷都被包含在爱情之中了。这一点,也充分反映了,女权主义所要求的内涵,也就是现代爱情中所要求的内涵。从这一点上来说,对于爱情的解构,就是对于爱情中社会关系重新思考,以及女性居于爱情社会关系之中的权利地位等诸多要求的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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