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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粮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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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深刻于心的记忆,常常会固化为一种生活习惯。而这种事过境迁的生活习惯,又往往于不经意间,同当下人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发生一些有趣的矛盾碰撞。
  
  一天,我在单位的餐厅用餐。在一个买饭的窗口前,我问一位40岁左右的大嫂:“有粗粮主食吗?”没想到,她听了我的话,竟然一头雾水:“粗粮?啥是粗粮?”见她这般反应,我不由有些感慨:怎么,连她都不知道什么叫粗粮了?看肤色神态,她应该就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中年妇女嘛。看来,在她这个年龄段以下的人群之中,“粗粮”这个名词已然死去了。这真是,“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在我这个年龄段以上的人群,尤其是城市居民之中,大约没有几个不知道“粗粮”这个名词的指向是什么。在我的青少年时代,城市居民吃粮,国家是严格按定量控制供应的。如果没有供应凭证,比如粮本、粮票之类,有钱也不能从粮店或者饭店买到粮食和食物。我记得,作为中学生,国家给我核定的粮食供应定量,是每月30斤。
  
  这每月30斤的定量,又分为“细粮”“粗粮”两类,供应比例一般是各占一半。所谓“细粮”,其实就是小麦面粉。所谓“粗粮”,指的是谷类、豆类、薯类、玉米等等。在当时,大米也是被划为“粗粮”类的,但是国家有规定,每人每月购买大米的数量上要封顶。在我们北方,这个限量一般是3斤,最多5斤。所以,喜欢吃大米的人家,也是不能把“粗粮”定量都买成大米的。
  
  早些年,郭达演过一个名为“换大米”的小品,说的是乡下人拿大米来跟城里人交换其它粮食的故事。高不高于生活且不说,这个小品倒是确实体现了文艺作品源于生活的原则。因为少年时的我,对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但是这样的交换并不是等量交换,而是有差额的。一般来说,一斤大米要交换一斤三两,甚至一斤半玉米面或其它杂粮。不然的话,换大米的小贩就没法吃差价了。在这样一种市场规则之下,除非那种家里饭量小的女孩子多的人家,一般人家是轻易不舍得进行这种交换的,尤其是像我家这样都是男孩子,用母亲的话说“肚子好像永远没个饱”的人家。虽为北方人,但我却特爱吃米饭。“只吃大米不吃窝窝头”,曾经是我少年时的最高饮食追求。但是粮食原本就不够吃,又哪来的余粮换大米!
  
  “细粮”馒头好吃,“粗粮”窝窝头不好吃,恐怕是那个时代所有人都认可的评价标准。在缺少荤腥的情况下,就更是这样的。有一段时间,因为工作的关系,父母没有时间为我们兄弟操持饭食,我和弟弟就吃了一段时间的食堂。有好的先不吃差的,是我俩不约而同的就餐主张。因而,那一半的“细粮”饭票,上半月就被我们消灭得一干二净。到了下半月,就只能痛苦万状地顿顿啃窝窝头了。跟我俩同桌就餐的一位大哥,就餐原则同我们正相反。当我们在下半月看着他有滋有味地、细嚼慢咽地品味白面馒头时,心中很是羡慕不已,佩服他会算计。可是我们却忘了,人家上半月也曾经这样眼巴巴地羡慕我们来着——大家都一样啊!
  
  在秋收季节,粮店也会有地瓜供应。通常是1斤粮食定量,可以换购7斤鲜地瓜。这样的供应政策,对于我们这种男孩子多、粮食不够吃的家庭来说,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于是,在我的少年时代,就经常有排队买地瓜的经历。地瓜买回来之后,蒸地瓜、煮地瓜、熬地瓜粥,总之一段时间内顿顿吃地瓜。尽管花样时有翻新,但万变不离地瓜,直吃得胃里常冒酸水,搞得我成人之后再也不愿吃地瓜,更不会眼馋别人吃地瓜。
  
  我们家隔壁那户人家,有三个儿子,个个都处在见了饭如狼似虎的年龄,换购地瓜的积极性更高。哥仨有一回去排队买地瓜,把家里惟一一辆自行车也骑了去。买地瓜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排队、交钱、过秤、堆堆、装袋,一忙就是大半天。所以,我对排队买地瓜印象才会那么深刻。哥仨把一大堆地瓜归整好之后,已经快黑天了。饥肠辘辘的哥仨,一人扛起一袋地瓜就回了家,早把自行车的事情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等回家把地瓜吃了个肚儿圆,短路大脑恢复正常的哥仨,方才猛然想起,把宝贝自行车给忘在粮店门外了。于是,赶紧跟头轱辘地跑回去找。跑到粮店一看,哪里还有什么自行车啊,影都没了。自行车对于那时的一个家庭来说,毫无疑问属于贵重资产。这样的资产丢失了,相关责任人自然要被问责。于是,哥仨不论大小一个没跑,逐个挨了老爹一顿暴揍。那场景鬼哭狼嚎的,很不人性化,就不细说了。
  
  作为凡夫俗子,常常会有些没来由的优越感,比如我。插了接近两年的队之后,我被招了工。我所从事的那个工种,享受国家最高的粮食定量供应标准——46斤。换句话说,国家认为,我那个工种所从事的,是最重的体力劳动。当有些棒小伙因为分到了好工种而对我表现出优越感,却又羡慕我手中多出的粮票时,我自然也是会生出一些优越感的——为了自己享受的定量。
  
  郁闷的是,考上大学以后,我的粮食供应定量又给降下来了——每月32斤。吃惯了高定量,自然难以再适应低定量,尤其是对于一个刚满20岁、胃口正好的小伙子而言。于是,吃不饱的感觉就常常与我相伴。“天之骄子”,是当时人们喜欢用来形容大学生的名词。但是当时的我却觉得,一个常常吃不饱肚子的大学生,也是很难一以贯之地“骄”起来的。
  
  上了大学以后,我们吃了一年多“公有制”性质的桌饭。之后,在学生们的强烈建议下,桌饭制改为了“私有制”形式的饭票制。在吃桌饭的时候,每桌8个人,男女搭配。食堂开饭时,每桌派人去领回一盆菜、一盆粥,外加每人“细粮”和“粗粮”制成的干粮、也就是馒头窝窝头各一个,然后大家均分了吃。那盆被称为菜的汤汤水水,维生素比较充足一些,没有什么脂肪胆固醇之类,绝对有利于减肥。
  
  我们那桌上,有两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生。女孩子饭量小,又加腼腆矜持,吃饭时便只吃馒头,而大方地把窝窝头让给同桌的男生吃。或许是人家对我没啥感觉,又或许是认为我这来自城市的白面后生,也不屑于吃这“嗟来”之窝窝头。所以,她们剩余的窝窝头,都让给了来自农村的大龄男生们,竟然就没人肯让给我一回。
  
  “不为五斗米折腰”,那是雅士们的境界。对于一个吃货来说,食物的诱惑力可不是一般的大。谈上女朋友不久,她就很热心地把自己的富余饭票,毫无保留地支援了我。我认为,这对于我们之间关系的升温、提速和巩固,起到了比较大的催化作用。虽然在这些富余饭票之中,“粗粮”占了绝大部分。
  
  “‘粗粮粗粮’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一个名词可以死去,但那些难忘的回忆却不会死去,被它们镌刻而成的记忆更不会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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