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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财有道,散财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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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商品以来,金钱成为人生不可或缺的东西,但它远不是人生的全部,甚至有时干扰人生价值的实现。人们在金钱面前应该具有独立意识,能“聚”也能“散”,而且聚之有道,散之有方。
  
  西方资本家对于金钱的态度,在许多人心目中还停留在阿巴公或葛朗台的时代。那时还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许多资本家的个性受到金钱的扭曲与异化,对于金钱的单纯“爱好”,成了他们人生的唯一目的,快快挣钱、多多挣钱是他们的奋斗目标。
  
  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这种风气产生了变化,资本家们更注重金钱流通与金钱的花费。“流通”自不必说,这是资本增殖的手段。“花费”则更多的是把金钱投向公益文化事业,这在欧美尤其明显。大多数的文化设施、基金,不是国家、政府出的钱而是财团捐的。
  
  西方有许多富豪死后不把财产全部留给儿女,他们深信儿孙自有他们自己的事业,不必躺在父母的身上享清福。这可能与他们的信仰有关。加尔文教就主张教徒应以自己的勤奋工作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古代中国写在书面的也是“重义轻利”,没有奉金钱至上。但在世俗生活中,金钱还是起着支配作用的,因此,视金钱为生命者也不在少数。
  
  唐李肇《国史补》记载了一个故事:唐德宗时,有位高官叫王锷,他出身行伍,性情贪鄙,极好财货,凡有关财务,事无巨细,都要亲自过问,以免水肥外人。王锷多次为地方大吏,积累财货极多。有位在王锷门下多年的老宾客,一次与他谈起金钱财货问题。老宾客知道王的毛病,便以能聚也应能散的道理告诫他。过了几天,王锷又见到这位宾客,便爽快地说:“前几天,您的教诲我记在心头,以后就照您的话办,财货已经大散了。”老宾客听了很高兴,便问:“不知道您如何散的财?”王锷回答:“每个儿子给一万贯,女婿各给一千贯。”
  
  儒家思想认为天道“恶满而福谦”,太过于满就要招致损害。因此,对于金钱,会积也应会散,“散”指散给那些需要它的人。晋时富可敌国的石崇,曾与皇亲王恺斗富,皇帝常帮助王恺,王恺仍时常败北。可是最终石崇受孙秀陷害,诬以谋反。石在临刑前感慨万端地说:“奴辈利吾财者。”收捕他的人说:“既然知道金钱会招致灾祸,为什么不早早散之?”这就是“散”的真义。
  
  对于儿女未来的关切是国人的传统,因为在人们的思想上,总认为儿女是自己生命的延长。但在如何关切儿女问题上,有识者与短见者有很大分歧。《战国策·赵策》中有“触龙说赵太后”的故事。触龙主张爱护儿女要为他们作长远打算。他劝赵太后要为子女创造建功立业的机会,不要只在金钱、地位上为儿女考虑。因为“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这样,金钱、地位足以成为儿女的祸根。这种看法很明智
  
  西汉的疏广位至太傅,年老后主动要求退休还乡,皇帝、太子共赐金七十斤。他退居乡里之后,用此钱与族人、亲朋故旧共享,相与娱乐。人们劝他用此钱买些田宅基业传给子孙,疏广回答说:“难道我老糊涂了,不顾念子孙吗?不是,我有旧田宅,子孙勤力其中,自可以供衣食,过着与平民一样的生活。如果我再留给他们更多的金钱基业,则足以使其懒惰,不思上进。”他又说,对于子孙“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也就是说子孙贤,那么金钱太多则成为上进的累赘;子孙不贤,金钱太多则帮他们去干坏事。纵观两千年之历史,确如疏广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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