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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书与美国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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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弗森是美国加州一名95岁的老妇人,2010年12月的一天,她在家清理房间,发现了一本名叫《水上飞机独自飞》的书,再一看书页里的书签,她大吃一惊。原来,这本书是加州阿马尔县图书馆的藏书,这是她已去世多年的丈夫1936年借的,现在已逾期74年!
  
  老妇人明白,如果现在将这本书归还图书馆,她就将支付高达2000多美元的罚金;如果她选择不归还,那么也不会有人找到她头上来。但她想到自己应该为丈夫的错误承担起责任来,于是她决定归还这本书并交纳罚金。
  
  第二天,她把那本书交到县图书馆,并向接待她的图书管理员劳拉说明情况,表示愿意接受图书馆的处罚。
  
  3天后,西弗森接到了图书馆方面的通知,这本超期未还的书,应处以2701美元的罚金,请她到图书馆缴纳罚金,接受处罚。西弗森没有任何异议,带上钱款来到图书馆,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把2701美元罚金交给了图书馆。当她交完钱要离开的时候,劳拉又向她宣读了一个决定:鉴于西弗森主动归还图书的真诚令人感动,所以图书馆方面决定奖励她2701美元,以示对她这种精神的表彰。
  
  一位记者在采访图书馆馆长时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免除她的2701美元罚款,而要先罚后奖呢?结果不是一样的吗?”
  
  馆长回答道:“罚款是法律,谁也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谁也没有权力改变法律的规定,所以这笔罚款她必须交;但作为图书馆方面,有权对优秀读者进行奖励,罚款和奖励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她得到的2701美元奖金,与她先前所交的2701元罚款没有任何关系,两者不是一回事。”
  
  加州阿马尔县图书馆的做法体现了美国人的理念:法律和道德是两码事,让规则看守这个世界,更安全可靠,而这种理念也正是美国精神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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