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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还是错过你,爱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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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还是错过你,爱我的少年

题记
  
  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不懂爱情,可实际上是,不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
  
  1
  
  很早以前,我听过的歌曲不多,知道张信哲,也只是《爱如潮水》《过火》那几首歌。后来我开始喜欢听他的歌,是因为周琛。
  
  我认识周琛,是高一文理科分班的时候。
  
  那时候我正在纠结报文科还是理科。我的每门课成绩都很稳定,文科理科旗鼓相当。虽然相比而言我更喜欢文学,可是却厌倦文科的背书。
  
  周琛是我的同学,可我们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交集。他虽调皮捣蛋却成绩优异,连老师也无可奈何。班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似乎他生来带着光芒,而我生性内敛,在班里一直是最不起眼的存在。
  
  那天,我路过周琛旁边,听到他和别人说:“我啊,当然选理科了,物理题做起来有意思多了,天天背书多枯燥。”
  
  填表的时候,不知怎的,我想起周琛的话来,于是一咬牙,在理科前面画了钩。
  
  等到分班的时候,我才发现,五十人的班级,居然只有十几个女生。我拿了书包,在教室后面靠窗的位置坐下。我埋头写作业时,一双一尘不染的白色球鞋路过我的旁边,而我万万没有想到,穿着它的主人周琛竟然成了我的同桌。
  
  课间的时候,我总是在做那些令人讨厌的物理题,一个公式、一个公式地进行推导,而我旁边的他则别的男生眉飞色舞地聊天。
  
  我从来没有加入过他们的谈话,但他们谈话的内容我有时候也能听到一些。当然,一群男生在—起聊的最多的就是女生。他们把班级里为数不多的女生分类,好看的和不好看的、喜欢的和不喜歡的。
  
  有一次我肚子难受,趴在桌子上睡觉,隐约听到有人问周琛:“你觉得你的同桌怎么样?”我屏住呼吸,努力听下面的回答。
  
  接下来,那熟悉的声音说道:“她啊,长得还行,可是土得掉渣,人也木讷。我俩做同桌这么久,就没说过几句话。”
  
  然后我听见一阵讥笑声。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可是,我没有。那些语句像一根根钉子,戳中我敏感而脆弱的心。我忽然起身,狠狠地瞪了周琛一眼,然后冲进了卫生间。
  
  晚自习的时候,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向老师请了假,抱了暖水袋躺进了被窝。
  
  2
  
  是的,周琛说的都对。我来自乡下,中考的时候,我以年级第一的成绩考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我的父母,也因为我来到市里打工。
  
  我们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的一双鞋子,每次上学前都要擦拭好几遍才勉强看起来不那么旧。庆幸的是,学校要求穿校服,于是我才可以隐藏在众人当中,不至于穿着寒酸的衣服而显落魄。
  
  上高中以前,我也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之间的好榜样,可在重点高中,我一下子被淹没了,成绩勉强在中等徘徊,特别进入理科班以后,面对物理化学,愈发吃力。
  
  而周琛似乎是天之骄子,他家境优越,鞋子永远干净洁白,人又聪明,我绞尽脑汁也解不出的题他随便看看就能计算出来。
  
  不是我不愿意和他讲话,而是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自卑,让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更不敢跟他说话。
  
  第二天早自习,我很早就去了教室,里面空无一人。我走到我的座位,拿出英语书本,却一点儿都背不进去。
  
  不一会儿周琛走了进来。他走到我旁边,破天荒地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我小声说:“没事,肚子不疼了。”
  
  他说:“不是,我不是问这个,是昨天我的话,我想给你道个歉。”
  
  我说:“什么话啊?”
  
  他惊讶地看着我说:“你没听见?噢,那没事了。”
  
  说完他也拿出英语课本来读,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没有出声,整个教室只能听到他的背书声。这个场景,直到多年以后,还停留在我的脑海中。
  
  后来我想,我最喜欢周琛的时候,不是他在球场比赛投中球篮的那一刻,也不是他说喜欢我的那一刻,而是他安静背书的那一刻,那个为了梦想而努力的他,周身都散发着光芒。
  
  3
  
  后来,周琛在课间没有从前那么活跃了。每次看到我在苦苦思索物理题的时候,他都会主动耐心地给我讲解。
  
  渐渐地,班里开始传出一些流言蜚语,甚至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高中最忌讳早恋。于是在期中考试以后,老师调换了座位,把我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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