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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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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孟子·离娄上》
  
  《离娄上》篇前半部分,主要讲“仁”及“仁政”。在第八章,孟子从相反角度揭露和批判不仁。
  
  孟子说,对不仁的人不能同他沟通与商议(因为他是糊涂人)。明明危险,他仍然安心;灾祸降临,他仍然争利;他干着使自己灭亡的事而不自知,始终在享乐。如果对不仁的人可以做理性的沟通与商议,那怎么会有亡国败家?曾经有个孩子唱歌:“河水清澈呀,可以洗我帽带;河水浑浊呀,可以洗我双脚。”孔子对他的学生们说:“你们听听!水清洗帽带,水浊洗双脚,这是河水自己促成的。”
  
  接下來,是孟子的总结,即上引那段话。人一定是先侮辱了自己,才招来别人的侮辱;家一定是自己先毁坏了,才招来别人的毁坏;国一定是自己首先相互讨伐(内乱),才招来别人的讨伐。《尚书·太甲》说:“天降灾祸,还可以躲避;自己造下罪孽,逃也逃不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本是商王太甲自责、自醒之语。逭,音患,逃、避之义;孟子用“活”,是其借字。太甲即位三年,因暴虐违法、纵欲乱德,被开国老臣伊尹放逐到桐宫。桐宫是殷商第一代王成汤(太甲之祖)墓地。太甲居忧服丧,反省自己,三年后被伊尹迎回王位。太甲在答辞中深刻检讨,表达了痛改前非的决心。
  
  孟子对《诗》《书》等典籍均烂熟于心,经常借鉴。想必他对太甲的警句十分赞赏,以至于一再引用。《公孙丑上》亦引太甲之语,以证孟子自己的“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孟子的断言斩钉截铁,异常醒目,与“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相映成辉。
  
  对于命运,孟子特别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路,是自己选择的,是自己走出来的。福也好,祸也罢,都取决于自己的心之所向和所作所为。一个人行仁向善,就播下了福的种子,即使福未立即到来,祸却已经远去。反之,则埋下祸根,即使祸未立即到来,福已与之无缘。仁或不仁,形成一种趋势,量变到质变,到一定时候会显现出截然不同的或福或祸的结果。
  
  孟子以“自作孽,不可活”为教材,告诫他的学生以及所有读《孟子》的人,要树立以仁为核心的人生观,自立,自律,自强,警惕自己“作孽”的可能不会发生。
  
  时至今日,“自作孽,不可活”仍是人们生活中活的语言,常被引用。可以肯定,它的警示作用,必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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