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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公鸡特心疼老婆,整天眼珠子似的护着。喂食的时候,母鸡们一拥而上,只有它慢吞吞地跟在最后面。当母鸡们紧紧围着食盆埋头苦干的时候,它只在外围打转,东张西望,俨然便衣警卫哨探周遭形势。
  
  其实看得出它也很想吃,但极力忍耐。
  
  直到所有老婆都吃得心满意足,渐渐散开,它才凑到盆跟前啄些剩下的碎渣子。
  
  这只公鸡又瘦又矮,羽毛枯干稀松,尾巴上的长翎毛秃得只剩最后一根。冠子萎缩着,耷拉到一边。但仍然显得非常神气,国王一样神气。
  
  因为在所有的鸡中,它是唯一的公鸡。
  
  它骄傲地拖着最后一根尾巴毛,巡视后宫,踱步众爱妃间,对一切感到非常满意。
  
  我妈在荒野中养了五十多只鸡。她的想法很简单——反正地盘大,养得下。
  
  地盘何止大?简直无边无际。
  
  至于为什么不养五百只五千只?原因也很简单,鸡食不够……
  
  总之我非常反对我妈养这么多鸡。为了省麸皮饲料,得天天到地里拔草。拔得我头大。
  
  其实我刚到地头时,家里只有十来只鸡。可她发现鸡一撒开散养,长势喜人,还不易生病,比关在院子里好养多了。
  
  再加上我回家了,不能闲置我这个劳动力,便又从镇上买了几十只半大的鸡苗。
  
  唉,我家无论搬到哪儿,都能算得上当地的养鸡大户。
  
  我妈和我外婆都特喜欢养鸡。当我家只有六平方米面积的时候仍坚持养鸡,当我们住楼房后仍要养鸡,当我家在牧场上跟随牧民四野辗转的时候仍不懈养鸡。
  
  问题是我们家无论谁都不爱吃鸡肉,也很少吃鸡蛋。不晓得养鸡干什么。
  
  在阿克哈拉村,为了帮助定居牧民致富,有几年政府每年免费发放鸡苗。
  
  然而养鸡和放羊到底是不一样的,大家都没什么经验。于是成千上万的鸡苗发下去没几天就死了十之八九。能够熬过那年长冬的更是寥寥无几。
  
  第二年,我妈在店门口挂起收购鸡的牌子。很快,就有村民把最后的幸运者送到我家。
  
  ——那些哪是鸡!分明是刚下了战场的残兵败将……一个个背上、翅膀、腋下统统没有毛了。正值夏天,裸露处被蚊子叮得红肿吓人,伤口累累。(顺便说一句,阿克哈拉是我经历过的蚊子最多的地方。若要形容其密度,最合适的词只有“黑压压”——真的是黑压压的蚊群,云雾一样在野地草丛中荡漾。)
  
  还有好几只经历严冬后,爪子整个冻掉了,只剩两根光脚杆,一跳一跳地在地上戳着走。夜里上不了鸡架,只好卧在冰冷的地上过夜。时间久了,肚子上也给磨得不长毛了。
  
  其他侥幸没给冻掉爪子的,也统统冻掉了脚趾,每根爪子上的四根爪指都只剩一厘米长的短短一截。
  
  还有,所有幸存鸡里,鸡冠子整个冻掉的占一半之多。
  
  我妈大恸,连呼造孽。不管还能不能养活,统统买了回来。
  
  然后翻出一堆破床单烂窗帘旧衣服,给这群光屁股的家伙一人做了一身衣服……我妈是资深裁缝,这点小事难不倒她。
  
  她不但给鸡做过衣服,还给我家狗缝过裤衩(避孕),给我家牛缝过胸罩(给小牛断奶)。
  
  由于只为避蚊防寒,衣服做得不甚讲究。穿上后,比光屁股体面不到哪儿去。
  
  这群笨蛋,不知道穿衣服是为它们好。穿上后,一个个跟上了刑似的,惊得上蹿下跳。又转着圈儿不停摇晃,以为这样就能摆脱这身衣服。
  
  它们后来又不停从墙篱笆最窄的缝隙里挤过来挤过去,指望能把衣服挂掉。太小瞧我妈了。
  
  好在时间久了一个个也就习惯了。还有了自己的新名字,穿红衣服的叫红鸡,穿绿衣服的叫绿鸡……以此类推。
  
  每天早上一打开鸡圈,红黄蓝紫一窝蜂涌出。那情景蔚为奇观。
  
  这支队伍被我妈命名为“丐帮”。太形象了。一个个缺冠子少眼的,一瘸一拐,左摇右晃,还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
  
  无论流窜至何处,总能引起村民惊呼:“这是什么?!”
  
  再后来村民习惯了,熟视无睹。只有外地人还会大惊小怪。
  
  尤其是路过此处的司机,突然看到前面路边花花绿绿一群,有天大的急事也会踩一脚刹车,看个仔细。
  
  虽不雅观,却卓有成效。一个个从此白天不怕蚊子叮,晚上也不怕冷了(戈壁滩上早晚温差大)。
  
  不到两个月,大家裸露的皮肤渐渐消肿,并恢复成正常的浅肉色(之前是紫红色),伤口也很快愈合、结痂。
  
  到了秋天,一个个腋下和腹部还渐渐长出了一层新的绒毛。
  
  到了第二年,除了个别几只翅膀尖上仍光秃秃的以外,大家身上基本上都覆盖了新毛。
  
  然而,从此就只有这层短绒毛了,再也长不出硬而宽的羽毛。
  
  无论如何,大家都好好地活了下来。只是一个个丑精八怪的,丑得我们都不敢吃。
  
  为了省饲料,有好几次我妈打算把鸡宰杀。但拎着刀,看着它们疤连疤的皮肤,畸变的腿脚,残破的鸡冠……由衷的恶心……没法下口……
  
  于是这个系列的鸡最后统统寿终正寝,被我妈养老送终。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总之,我妈去野地种葵花时,把这支队伍也带上了。这支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置身荒野后更是个个如狼似虎。
  
  相比之下,我媽养的第二拨鸡统统是良家妇女。
  
  不过,良家妇女们在荒野中散养了没几天,也纷纷改头换面,成为泼妇,继而为土匪。
  
  每次喂食时,我端着食盆刚刚出现,下一秒就被里三层外三层围得铁桶一般。个个上蹿下跳,鸡毛满天飞,恨不能把我也吞了。
  
  要是一群人这么折腾,保管每天都会发生两三起重大踩踏事故。
  
  其中有一只特狠。我身上只要有露出一点肉的地方,只要在它的攻击范围内——比如脚脖子——稍有疏忽,立刻被它扑过来一口叼住……
  
  之前,我只知道鹅咬起人来不亚于狗,现在才知道鸡嘴壳也不是省油的灯……
  
  那个疼啊!
  
  这家伙就像叼虫子那样,只叼着一丁点儿肉,死掐着不放。我提起那条腿甩啊甩啊,不使出几分劲儿还真甩不掉它!
  
  真是小鸡中的战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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