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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熊孩子”到“互联网英雄”不走寻常路的颠覆者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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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熊孩子”到“互联网英雄”不走寻常路的颠覆者

熊孩子
  
  从小我就算是一个“非主流”的儿童,有点像电影《看上去很美》里的主人公方枪枪,小小年纪就在自我意识与正统世界之间进行着轰轰烈烈的斗争。方枪枪使了吃奶的劲也得不到秩序社会里的几朵小红花,最终对曾向往的世俗世界不屑一顾。现在看来,我也不是传统社会价值观中会令人青睐的孩子。“听话”这个评价,从来没有被用在我的身上。
  
  确实,我和正统的教育体制永远是一对欢喜冤家,很难说清我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今天回想起来,一部分的我很适合这个应试教育系统,学业对我来说非常简单,往往是看上去我双目无光、吊儿郎当,但是成绩一出来,都是名列前茅;而另一部分的我,却难以和这个教育系统融洽相处。
  
  海量阅读
  
  从小学开始的阅读让我如同置身于一个奇异星球。阅读的好处是增进了我的认知,坏处是助长了我性格里的孤傲。但是阅读习惯的一个重要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就是,它让我日后步入理工男的逻辑世界时,依然拥有人文学科的视野
  
  多年以后,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风靡一时,里面乔布斯提到了类似的观点。乔布斯说:“我小的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人文学科的人,但我喜欢电子设备。然后我看到了我的偶像之一,宝丽来的创始人埃德温·兰德说的一些话,是关于既擅长人文又能驾驭科学的人的重要性的,于是我决定,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写了《史蒂夫·乔布斯传》《富兰克林传》以及《爱因斯坦传》的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对这种观点也深表赞同,他说:“写了这么多的传记之后,最让我感兴趣的话题是,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人身上集合了人文和科学的天赋后所产生的那种创造力,我相信这种创造力也是在21世纪建立创新型经济的关键因素。”
  
  经过长期的揣摩和感受,加上我后来多年在互联网领域创业的经验,我对这种描述感同身受。
  
  标新立異
  
  有一次,语文老师给了我们两天时间,让我们去尝试小说写作。当时我对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特别膜拜,对卡夫卡非常着迷。于是我模仿卡夫卡的《变形记》,写了一篇小说,叫作《我与苍蝇的对话》。
  
  语文阅评课上,老师拿回了那一摞作业,缓缓地对着讲台下说:“上次,我给大家留的作业是写小说,大家完成得不太好。所有的人几乎写的还是叙事性作文,文体上不太像小说。只有周鸿祎,这次写的作品是全班唯一一个写得真正像小说的!”听了这番评论,我心中大喜。不料老师话锋一转:“不过,他写得乱七八糟的,我完全看不懂!”
  
  班上一阵哈哈大笑。今天,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我的这篇小说处女作的具体内容了,但是依然惊诧于那个标新立异的题目。
  
  梦想教育
  
  第一次摸到计算机,是在郑州一中上学的那半学期,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上电脑课。那一年,我16岁。当老师还在讲上机的要领时,我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计算机上输入代码了。期盼了多年的上机机会,我是有备而来的——我手抄了报纸上的Basic程序带了过去。我做梦都想知道,这些程序在一台真正的计算机上跑起来是什么样子。
  
  整节上机课,我根本没听老师的介绍,整个人专注于代码输入的过程。但是我敲键盘的速度太慢了,直到下课铃响,我还在敲最后一行代码。这个时候,老师让大家起身离开机房,而我还死死地钉在座位上不肯走。最后老师是揪着我的领子把我从机房里拎出来的,画面有点尴尬。
  
  从那一刻起,我好像真的知道我到底有多热爱计算机,又有多热爱编程了。丹尼尔·科伊尔在《一万小时天才理论》里说:“在未来的某些时候,也许已经发生了——你会坠入爱河。不是和某个人,而是和某个你自己的想法——关于你想成为谁,关于你生来会成为谁。这种爱,这种激情,就是发展才能的原始燃料。”而我在那个时候,找到了我的原始燃料。
  
  从那一年开始算,到今天,我接触电脑已有30年。
  
  完美保送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段时间,我眼前浮现的,一直是我在《中国青年》杂志上看过的一篇文章所描写的情景:几个大学生,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了航天部、研究院等政府部门工作。但是他们胸怀大志,不愿意在机关里混日子,想用自己的力量做出真正的产品。于是,他们集体辞职,创立了一家软件公司,每天没日没夜地写程序、做软件,等稍微有一点钱,大家就合资买了一辆车,夏天开着车去北戴河游泳、放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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