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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美,美于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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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周遭的荒野与宁静,每迈出一步就能听到自己心灵的回响,在胸膛间,在山谷里,也在呼呼的狂风中喘息。
  
  在新西兰,荒野是最美的景致之一。这里的荒野被定义为人迹罕至、植物丛生、各种野生动物自由栖居的地方。借用某本书的推荐语“新西兰美得就像从电影里或者杂志上直接蹦出来的一样。在这里旅行,至少每天都要惊叹一次”。惊叹的何止是一次,初到这片神奇的国度时,我们几乎每一刻都在惊叹,无论是散落着牛羊的山坡,山坡上巨大的草垛,还是远处冒着烟的活火山和盖着雪的休眠火山,都几乎让一惊一乍的感叹成为我们没有规律性的发泄间奏。
  
  荒野的美,在自然主义作家的笔下充满了自然的原始力量。这个只有400多万人的岛国,显然保持了极为良好的原始地理风貌。荒原,应该是这个世界拥有的本来面貌之一,在没有被任何探险家发现之前,它们彻底地属于这颗美妙的星球,属于这里的原住民和生物。所有的自然形态都是其最佳的配合,即便是狂风暴雨,大雪和洪水,都是最正常不过的现象。不存在恐慌或者期待,因为少有人类的关注。
  
  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数十年徒步穿越荒野、冰川和树林,年逾古稀依然进行野外探险。在地理大发现的年代里,很多人的梦想就是探险与拓荒,去发现那些新文明、新大陆。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关于动植物的新物种,新的地质风貌、矿藏以及山川湖泊,所以探险家多是博物学家,精通植物学、地质学的比比皆是。曾经看过一部国外的地理杂志电视节目,讲述了现代科学家对火山、冰川、地热的探索情况,专家们对着镜头,拿着一块史前的石头,告诉观众附着在这块石头上的地衣需要100年才能长出5厘米,多数分布在国家公园内,自然保护区的隐形栅栏里。
  
  在汤加里罗山的步道上徒步行走时,我居然有一种朝圣般的心情。因为周遭的荒野与宁静,每迈出一步就能听到自己心灵的回响,在胸膛间,在山谷里,也在呼呼的狂风中喘息。这样的一种美,能让我感受到个体的渺小,感到一种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荣耀与卑微;把自己简化成这片山谷里的一颗尘土,一粒砂石,忘却大洋彼岸的烦忧,是非名利,简直就是一味效力强劲的精神鸦片。
  
  以前,我曾写过一篇《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荒野》的文章,描述了理想主义者杰克·凯鲁亚克的“达摩流浪者”式的生活。那是一种纯粹和极端自我的人生,需要排除外界束缚的无所畏惧,同时勇气与毅力要所向披靡,多数人是望尘莫及且无法企及的。因为残酷的生存现实,因为对存在的必要物质体现,我们始终需要以一种生命体的形式展现给彼此,而不是一个安静的灵魂,一种游离世事的态度,一种若有若无的声音。
  
  新西兰的荒野,有着难以形容的空旷与巨大,但能让原本为了这番美而皱缩得惊慌失措的心,逐渐波澜不惊起来,也就顺理成章地渐渐适应了那些高过一人的草丛,布满荆棘的灌木,多彩而风蚀的岩石,近处咆哮着的泛着雪白泡沫的急流,以及远方那蓝得如同染缸的湖泊。
  
  可惜的是,哪怕是极少有机会去荒野的人,一旦度过了长吁短叹的感慨时光,回到熟悉的城市,躺在家中那张不新不旧的沙发上的第二日,在抓起单位那部电话,拨出第一个工作电话的瞬间,各种美妙的体验便会灰飞烟灭,其消散速度之惊人足以让人在剩下的工作日里沮丧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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