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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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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回答这个问题,很多人会说灵魂比肉体重要。如果有人说肉体重要,灵魂不重要,多俗啊!行尸走肉,说的就是你这种人。如果这个问题出现在试卷上,你这么答,肯定是要被扣分的。这样的答案,即使说给不识字的村夫蚕妇听,他们也会觉得你不够品位。心灵美,才值得歌颂。表扬你人好,就是说你的灵魂好。谦虚、大度、礼貌、有才、勇敢、善良,这些用来形容好人的好辞,几乎都是关乎灵魂的。如果没有了灵魂,光是肉体好看,最多也就是一个绣花枕头。
  
  事实真的是如此吗?让我们认真来想一想,我们人类,真是那么重视灵魂甚于肉体吗?
  
  先说人的生死。一个人如果灵魂死了,或者他把灵魂出卖掉了,会有人为他哭吗?好像无所谓。但是,如果一个人的肉体质量下降,事情就大了。一定会兴师动众,倾家荡产,放弃工作,放弃一切,目的就是为了抢救他的肉体。好像不关灵魂什么事。如果一个患了绝症的人,你跟他谈条件,让他放弃灵魂,以换取即将消亡的肉体,我想这个买卖,肯定有人乐意做的。如果真有一个企业能经营这种买卖,那么利润一定能超过微软公司。一个人丢了魂,最多让他在家里吃闲饭。但要是他的肉体丢了,必定全家老小悲痛欲绝。不悲痛也会装得十分悲痛。不管是对自己来说,还是对他人而言,显然都是客观上远远要把肉体看得比灵魂重要。不是一般的重要。
  
  恋人之间,彼此思念,想得要死要活,苦的就是见不到对方。如果能见到对方,把对方的肉身抱在怀里,这思念之苦也就没有了。苦就苦在身体不在一起。这不又证明了肉体的重要吗?爱情这东西,照例应该是精神的成分大于肉体的。如果不是这样,也就不会有“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说法了,也不会死心眼只爱张三,对李四却怎么也没有感觉了。一样的异性,一样的肉身,却爱A而不爱B,不爱A之外的其他人,正说明了恋爱的精神性。但是,这样精神性的活动,弄到后来,还是落实在肉体上。爱对方,就必须拥有对方。只有看见对方,拉着对方的手,把对方抱在怀里,直至用法律的枷锁来固定住对方,才会感到满足。为什么不让灵魂飞来飞去呢?思念对方,灵魂飞过去就是了嘛!为什么结果还是要为肉身的不能占有而痛苦呢?一定要向单位请了假,坐了交通工具,费钱费时费力,把两具肉身搬运到一起,才肯罢休。这难道就是恋人所标榜的“我的心只属于你”吗?说了半天,其实归根到底,还是“我的身体属于你”。
  
  也许可以理解:肉身之皮不存,灵魂之毛将焉附?这样解释看起来是通的,是可以成为我们假装重灵魂而实际重肉体的借口的。但是,再往深处想一想,其实还是站不住脚。还是以恋爱为例,你看看,世界上,古往今来,哪一颗爱美之心,爱的只是心灵,而不是肉身?人类的文化(比如歌颂恋人眼睛、嘴唇、细腰和酥胸的诗歌,记录身体的绘画和摄影),人类的商业(比如服装、健身和整容都是身体的产业,还有交通和餐饮——没听说过交通工具负责运载灵魂,也没听说过餐饮是为了解决精神饥渴),甚至人类的政治(据说老外选总统,相貌对不起观众的,很难赢得大选——还真没见过歪瓜裂枣的总统呢),都是以貌取人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纵然拥有世上最美的灵魂,也还是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难道说,相对丑陋的肉身,就不能成为美丽灵魂之载体了?
  
  与其在悬崖上伫立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这是舒婷的动人诗句。浪漫和实惠,我们也许会选择后者。但我们嘴上往往不会这么说,因为灵魂是至高无上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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