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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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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读者在读书的过程中把产生的感想纪录下来的一种文体。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3篇读后感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作文

  3篇读后感篇一

在日常生活中,回顾走过的岁月,我们都有所得,也有所失;无论干什么,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够成功,都试图尽量避免失败。于是在7月上旬我读了《心灵驿站》一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写了许多生动有趣的故事再加上篇末画龙点睛般的“人生感悟”,让我在轻松的氛围中得到启迪。其中有许多板块,我最喜欢的还“争分夺秒惜时间”一栏,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

“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先生,在中学时成绩并不十分理想,在高三是几欲退学,在大学时还多次补考英语。为了改变窘境,他开始利用零碎的时间来背句子。他喜欢堵车,因为一堵车他就有时间背句子;他喜欢排队,一排队他就背句子,“队再长我都没感觉,好像一会儿就到我了”。于是他有了很大的进步,在英语四级考试中得了第二名。

我们总是认为自己很忙而没有零碎的时间,其实正是忙碌的人才有大量的零碎时间,高效利用这零碎时间的人,他本身也是高效的。而无所事事的人根本没有零碎时间,因为他们是低能的人。

我们总是叹息时间太少,而“新来的时间又在叹息间闪过了”,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有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不会觉得时间太少。“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鲁迅)。

在未来的人生旅程中,怎么才能做到多一些得,少一些失,多一些成,少一些败?珍惜时间,利用时间就行。不仅如此,还能“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

人说“名师出高徒”,这话实是不假。依我看,这原因有二:其一,是师之教有方;其二,是徒之学不担离开了这两条,既称不上“名师”,也出不了“高徒”。名画家佛罗基奥手下出了一代宗师达·芬奇,便是很好的一例。

当达·芬奇投师于佛罗基奥时,佛罗基奥没有首先教他创作作品,却要他画蛋,这是佛罗基奥与凡人不同之处。十几天只是画蛋,芬奇自然是不耐烦了,这时,那位名画家告诉他意义所在:他的目的是严格训练学生的细致观察与准确描绘形象的能力。这正是佛罗基奥的“有方”。正是由于这有方,才使芬奇日后得以功成。

我也曾有过一位“有方”的老师,不过她不是什么有名的人物,只是一个大我几岁的女孩子。几年前,我请她教我拉小提琴,她先问我做事有无耐心,我不明白她的意思,自然是回答“有”。开始学习了。她先给我做了示范,看着她那娴熟的表演我真羡慕。可轮到我时,她却让我练习拉空弦。几天过去了,她给我的任务还是如此。她告诉我,拉空弦是基础,只有练到了运弓自如了,才可拉曲子。现在想想,她这话实在有理。是的,她不是什么“名家”,却也是个会做老师的人。

然而,我并没有成功,又拉了几天空弦,我听到的总是那单调的“拉拉”的声音。哪有一点儿我为之陶醉的乐声呢?我一烦之下,一弓挑断了琴弦,发誓再不学了,于是我的提琴只好休息了。由此我想到,师固然要有方,更重要的是徒要不担芬奇的成功,关键的一点就在这里。他刻苦地练习,用心学习,正是经过长期艰苦的艺术实践,终于创作出许多不朽的作品。而我的失败,恰恰也在这里。怕艰苦,在困难面前懈怠,终究要失败。

不仅学习艺术是这样,文化知识的学习也是如此,要从一点一滴的细微之处学起,只有打好基础方可学出成绩。

我喜欢写作,真羡慕那些作家,而我的老师却要我天天记札记,把所见所闻的小事都记下来。当时我不明白老师的意思,只是坚持了。现在,当我一本本地翻看那一摞札记时,方悟出了老师的用意:她是让我练基础,积累材料,一点点地提高啊!所以,我在写作上的进步——虽然它微歇—是老师教之有方的结果,同时也是自己没有懈怠的结果。

芬奇画蛋直至学画成功和我的失败与进步,都说明不仅教者要有方,学者更应不怠,这两方面的因素结合起来,能有什么知识学不会,有什么事情做不好呢?!

  3篇读后感篇二

秋风习习,我翻开了语文书。咦!《金色花》?我一看这题目就感觉这篇课文一定会很有趣!

《金色花》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一个神奇的儿童把自己想象成一朵金色花,并由此想象到:与妈妈“捉迷藏”,让妈妈嗅到花香,让妈妈看书不伤眼睛,一天里与妈妈的三次嬉戏,构成一幅耐人寻味的画面,表现家庭之爱、母-子之爱以及人类天性的美好与圣洁。

孩子想象成一朵金色花,为妈妈做事,看妈妈工作,让妈妈闻到花香,投影妈妈读书的地方。孩子之所以不让妈妈知道,是因为他懂得母爱是无私的,对母爱的回报也是无私的,他不图妈妈夸奖,所以就只是撒娇,瞒着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莫不过于母亲。“母爱是无私的,母爱的'回报也是无私的”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有错。

母爱是无私的,在我们身边也有许许多多的例子。如:当我们生病时,母亲是一直照顾我们的,母亲是寸步不离的照顾我们。而母爱的回报也是无私的,在我们身边也有许许多多的例子。如:当母亲的脚扭伤时,你应该去慰问一下母亲,当母亲一定是说:“我没事,你不用担心”这一类的话语,可这全都是骗你的,你应该帮母亲揉药酒,帮母亲做家务。

“世上只有妈妈好”这句我们从小就会得儿歌唱的一点也没有错,我们应该孝顺父母,母爱是无私的,母-子之爱以及人类天性的美好与圣洁!

我在学校里订了一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前一部分已经看完了,昨天晚上看到《被淘汰的警犬》。

那只警犬叫大灰,有一点狼的血统,比一般的狗要大,爪子更尖,所以在队里成绩最出色,但是它的皮毛很难看,不讨人喜欢,使得其他队员都被收购走了,唯独它没被收购走,幸好有一个杂技团团长收购了它。

大灰被一个叫川妮的姑娘管理,和十二只哈巴狗成为同伴,但是哈巴狗住在舒适温暖,有好多玩具的屋子里,而大灰住在铁笼子里,只因大灰太难看。那十二只哈巴狗是川妮的最爱,因此它们仗势欺狗,经常撕咬大灰,大灰知道不可以伤害它们,任由它们撕咬,但大灰是一条出色的警犬,很健壮,这点伤不算什么。但可恨的是,咬后一条叫杰克的狗用尾巴往大灰脸上打了一下,意思是看不起它,然后走了。

这些大灰都忍着,但有一次,川妮给了一根骨头给大灰当早餐,骨头上没多少肉,须仔细点才找地到,这时那十二只哈巴狗来了,那只叫杰克的狗来到笼子旁边,把门打开,看着大灰进食,都流口水了,但它们平常吃的是罐头,比骨头有营养,可是它吃腻了,想尝尝骨头是什么滋味,便冲过去把骨头夺走了。大灰看见骨头被夺走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它们是川妮的最爱,不能伤害他们,但自己是一条警犬,被几条哈巴狗欺负,是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啊!经过了几番犹豫,大灰决定去夺回骨头,夺回自尊,把杰克的大腿咬伤,其他狗也受了伤,但川妮见了,大发雷霆,用铁棍打了大灰,大灰很是委屈但只好低头认罪。

我看了之后很有感触,我把灯关了,躲在被窝里想:大灰太了不起了!他的气量远远超过了我,超过了我们所有人,自己呢么高大,被一只弱小的哈巴狗鄙视,明明可以咬死它,但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因为它知道它是川妮的最爱,杀死了它,就是伤主人的心,宁可被狗看不起,也不让主人伤心,呢么忠诚的的狗,主人竟然不喜欢它,还不是因为它长相难看,人不可貌相,狗也不可貌相,那些人怎么呢么以貌取狗。

忍看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要我是大灰,早就要咬死杰克,甚至在川妮打我时也会咬伤她,来作为报复,可大灰没这样做,而是低头认罪,太让我惊讶了!

我觉得大会才配得到主人的的宠爱,因为它心胸开阔,不会仗势欺人,虽然它有狼的血统,但不像狼一样自私自利;虽然它不是人,但比人更像人。有的人虽有人样,但没人心;有的生物没人样但有人心,大灰一半是人,一般是狗,吸取了狗的忠诚、人的心胸开阔,是人与狗的完美结合。

但愿所有人要学会忍,这样世界将变得更精彩!

  3篇读后感篇三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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