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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乃斯的马读后感悟阅读心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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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草原上的马给我们的印象是策马奔腾、不受羁绊的自由奔跑,无形中给我们一种豪迈的感觉。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巩乃斯的马读后感,希望能帮到你哟。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悟阅读心得作文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篇一

几周前,我们学习了周涛的《巩乃斯的马》,这篇散文写的特别好,给我很深的印象,更给我带来很深刻的感触。

《巩乃斯的马》描写的是夏日暴雨下的巩乃斯草原上,马群奔跑的场面,作者通过对文章的描写,表达了一种对不受羁绊的生命力的向往与渴求,给读者留下了雄伟壮观之感。我还记得唐老师在讲课时说过“相信,它所给予我的,我将终身受用不尽……”中“它”的意思。“它”指草原上的马群突遇暴雨时,马群奔跑的场面。在人生的瞬间,作者难得面对生命的崇高壮烈,这让他明白了人要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一切艰难险阻。人更要毫不畏惧,因为生命不息,追求不止。

我见过马,骑过马,但它没有《巩乃斯的马》中的马那样不受羁绊。我见过的马套着辔头、鞍镫、缰绳,被驯马人管束着,性情温顺。我骑着它慢慢走在大街上,短短的几分钟是那样漫长。我渴望去一次巩乃斯草原,并像周涛一样有那样好的运气,见到那种万马奔腾的场面,实实在在地领略着作者的感受,并可以悟出人生的道理。

其实,生活中也有“暴雨”,我们必须像巩乃斯的马一样毫不畏惧地去面对它,争取自由,做“巩乃斯的马”。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篇二

读了《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以后,它仿佛把我牵进了一个新的境界里。本来,这是描写一次自然现象,但是文章把几种动态给揉和在了一起,用暴雨、雷电和群马引导出了壮观的一幕。通过群体的抗争,战胜了暴雨,使一个群体,又接受了一次大自然的洗礼。

经过这次洗礼,幼马也好像长大了许多,牧马人也在这次洗礼中得到了一次提升,对于马群来说能用这种团队的精神与大自然进行抗争,并最后取得胜利,他一定会感到,动物都能靠群体力量去共同战胜暴风雨,何况我们人类呢?其实生物界本来就有着向大自然抗争的本能,每经过一次大自然的洗礼,都使它们得到一次提升、进化,这就是进化论的根本,也就是达尔文论证生物进化的根据。“生物论”一直到现在都在指导着我们对生物的研究,就是一切生物都是从初级开始,通过与大自然的碰撞、淘汰,得到一次进化。越是经过严酷的考验,进化的跨度也就越大。生物群就是这样一波三折的进化着,有谁还能想象到我们大自然界现在所存的生物,虫、鸟、鱼、兽、憨态可掬的熊猫以及我们自然界现在所存的高级动物--人类的初始都起源于一个单细胞呢?

通读《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我知道了马可以抱成一团,共同抵御个体所不能抗拒的天灾,并取得成功。这对我们是个多大的启示啊!所以也就有了人类在抗拒大自然灾难时的共同协作精神,大地震、大海啸,也同样给人类带来灾难,同样可以通过团队精神,同舟共济,使灾难降到最低,让我们每个“地球村”的“公民”都发扬人道主义,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共同度过灾难,走向美好的明天吧!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篇三

“此马非凡马,房屋是本星。何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这是李贺的《马诗》里的诗句。作者周涛面对不言的大自然,坐在时间的潮流上,他走进西部草原部落,在巩乃斯大草原上,与茫然天地间的一种尤物——马结缘,用美丽的文辞注释了大自然不朽的的壮美,表达了他对马无比喜爱之情。读着他的'文章,真会让人感觉到天地之大美,尤其是对马这种奔腾在大草原上的牲灵心生喜爱,这或许是受到作者强烈的情感的感染吧。

从远古,自然界神圣的光辉就照耀着人类的心灵。的确,即使在冷酷,丑陋的社会氛围下,作者仍然能从自然中获得光明与希望,这篇《巩乃斯的马》便是他宣泄心中忧郁,顽强追求自由生活的杰作。

无边的大自然就是周涛散文诗意和美感的源泉。这一点也没错。看,即便是那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作者也能描绘得如此形象——“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

而对那些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描写就更不用说,“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泄似地在这原野上汇聚”,“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这是一种力量的展示,一种对激情的肯定,一种对生命的赞赏。作者把这无比宏伟的大自然动态图绘画得如此淋漓尽致,正说明作者自己对不受羁绊的自由的生命境界的追求。

冬日雪夜纵马狂奔便是另一种生命的奏乐。尤其是这一句——“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呼啸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觉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马的狂奔与人的情感的宣泄合拍,生命的强力冲动抗拒着阴暗低沉的气候,让人压抑与苦闷的情绪在狂奔中释放,难怪作者会“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躲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作者爱马,马给了他一个完整的世界,以至于听到马蹄声,就坐卧不宁,听到马嘶,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作家耿立在他的《胡人周涛》中写道:周涛长年生活在新疆,是西部粗犷美丽的风景成就了他,他凝视着雪山,草原。雪山,草原也凝视着他,有限的自我与无限的自然融为一体,才有了草原之马,田中之麦,林中之鹰。这一切无不让人体会到一种人格的尊严,一种超拔气质高贵之态氤氲满纸,在他的笔下,自然是高贵无比的。的确,《巩乃斯的马》便是他人生哲学的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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