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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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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以下是关于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

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范文一)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积极培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推动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设施装备建设。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抓硬件、软件,确保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一是队伍建设,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为了更好更出色的为基层服务,需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提高司法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城区办公房屋面积有限,在工作中将争取当地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尽量满足了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改善了司法所硬件设施,有效地夯实工作基础。

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的通知》精神,对全区街道(乡)、居(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新组建完善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委员会8个。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三、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具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潜在性、高发性家庭排查工作,落实重点管控化解责任。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止形成危害发生。

妥善做好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坚持专项排查、专门化解和动态排查、随时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哪里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预案就跟进到哪里,调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

建立案件跟踪联系制度,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安排落实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为跟踪联系人,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纠纷发展变化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直至矛盾纠纷化解销号为止。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便捷高效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活动、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法制宣传载体的作用,加强“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树立新型婚姻家庭观和邻里关系观。

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要重点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区级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

健全完善分级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对人民调解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健全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系联调会议制度,合力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本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直接责任人。

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的事件和重大案件发生的或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大矛盾纠纷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事态升级扩大的,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

继续完善了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法务网格工程”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标牌、机构、职责、流程、制度和台账“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法务网格工作制度,确保“法务网格工程”规范、协调、常态运行,全面提升了工作水平。

法律服务进网格:法务联络员上门了解居民有关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需求,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并指导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全年共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511人次,提供公证预约服务25人次,代办法律援助61件。

人民调解进网格:

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8100人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进网格: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及时提供就业培训、低保、困难救济服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帮扶解困社会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全年共为35名社区矫正人员和150名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帮助安排就业22名,落实困难就济44名,申请办理低保11名。

法制宣传进网格:

组织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一次“律师进社区”专题活动,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

结合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和节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共设宣传咨询点76次,制作法制宣传栏35期、宣传展板38块、悬挂宣传横幅28条、粘贴标语1000余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0份,参加人数达28000人次。

五、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xx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范文二)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及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很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和谐、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贯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狠抓综治责任制的落实

全面执行综治领导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综治责任目标,把综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治责任书。增强本局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把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抓综治工作的实绩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

二、围绕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一)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发挥调解职能,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组建了8个劳动争议、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委员会。

二是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完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8100人次。

(二)着力抓好司法所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大力气抓好人员补充、办公条件改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等问题。今年,我局以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积极争取街办、乡支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满足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

二是开展创建优秀司法所活动,对司法所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严格考勤、考核制度,明确司法助理员工作职责范围,并对司法助理员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司法助理员每月底把工作日志交乡镇街道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审核,力争全区司法所的管理达到规范化。

(三)着力落实安帮措施。

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健全完善对乡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考核。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工作专项活动,培育帮教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倒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培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

(四)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充分发挥区矫正办职能作用,加大与监所、公检法等单位的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组建好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健全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和统一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度、管理、上报和使用,确保工作严格规范运行。

截止XX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2人,解矫360人,在矫122人。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各种工作台帐和档案,并对其进行了监督管理和个案矫正,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也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多措并举、优质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统一部署。我区召开XX年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是强化督导。我区接受了全市普法中期检查。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邀请XX大学XX老师开展了《法治政府实现途径》法制讲座,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二是在各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三是在各社区(村)着重宣传婚姻家庭和征地拆迁法律知识。

四是以新市民法制学校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今年来全区共在各社区(村)开展法律和政策现场培训咨询服务86场次35000人次,共发放法律政策宣传资料56000多万份。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在全区各街办、乡建立了10个法治文化长廊,长达20xx余米。

二是全区挂牌成立7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三是开通“法治”在线微博。

(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全区组建了一支13000人的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区”。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济社会秩序。

四、拓展法律服务,诚信为民优质高效

(一)继续推进律师工作。

一是选派优秀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建议。3名律师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提供法律支持。并为区11位县级领导选配了法律助理。

二是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当好领导的参谋,是国家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也是公正司法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律师共参与区领导接访达52人次,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多人次。

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充分发挥其熟悉法律的优势,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在公正司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律师共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7起,调处成功27起。

四是积极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律师共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达56次。

五是积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依托“律师进社区(农村)”,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区75名律师继续对口服务于区75个社区、村,通过电话咨询,现场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具体案件调处等各种形式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律师与各社区签订了服务协议,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达300多人次。

(二)继续推进公证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办理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现场公证6件。

二是坚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办理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资产租赁等公证提供优质服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785件,其中国内公证1379件,涉外公证396件,涉港澳台公证10件,公证收费120余万元。

(三)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区政府连续第六年将“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我局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和服务窗口建设,切实做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和非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件,同比增长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9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820余万元,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40余件。

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各科室、处、所、中心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处、所、中心的负责人为综治第一责任人。狠抓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没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案件),没发生队伍违法犯罪事件(案件),确保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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