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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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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xx年12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组织xx级学生到企业参加为期三个月(xx年12月中旬到xx年12月中旬)的社会实践活动。本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本着学生自愿、家长支持、学校同意的原则,按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班主任审核,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为了切实抓好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顺利完成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任务,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主任: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负责制定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方案;协调各部门为本次活动保驾护航;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资格审查、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2、年级组及相关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工作,收集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填报相关表册。活动中保持与学生的联系,配合带队教师解决和处理好出现的问题,活动结束后,做好学生的返校工作和活动总结。

3、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本次培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联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单位;收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与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企业衔接;根据企业的要求确定学生到企业、返校的时间、线路、车次等相关工作;协助年级组班主任带队教师护送学生到社会实践企业和返回学校。

4、生产实习处确定参加本次培训活动的专业和学生人数,负责对学生的资格审查。负责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岗后总结。

5、教务处、政教处负责调整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完成对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和行为习惯、基本礼仪教育,并作出鉴定。

6、xx同志负责本次活动的所有材料和后期材料的整理报送工作。

三、时间安排

1、12月5日,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召开高二年级全体科任教师会议,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行动。

2、12月5日晚自习时间召开高二年级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大会,由招生就业办、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负责组织动员,程校长讲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及学校组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教务处讲解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政教处讲解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年级组讲解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招生就业办公室介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企业的基本情况,讲解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

3、12月6日,班主任布置学生回家准备身份证(如无二代身份证到户籍辖区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鲜章)、一寸照片6张,招生就业办公室印发《xx县xx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协议书》《xx县xx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表》及《给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学生完善相关内容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12月8日晚自习时将学生身份证(户籍证明)、《协议书》、《申请表》、照片、42元体检费(学生先预交,企业第一个月发放工资时一并打入学生的工资卡中)交班主任后到招生就业处汇总。

4、12月9日汇总学生资料,确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人员,与企业沟通,购买火车票或者联系车辆;

4、12月10日下午由年级组、政教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带队教师对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5、12月11日下午放假,学生整理行李和日常生活用品,12月12日晚自习收假;

6、12月13日学生出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7、xx年3月中旬学生返回学校继续学习。

四、管理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学校委派富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思想素质高的老师担任这次活动的带队教师。带队教师负责将学生安全带出平安带回。原则上上班时间的安全和管理由企业负责,下班时间的安全和管理由带队老师和企业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实践结束由单位出具《社会实践鉴定表》。实践期间,学生与实践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实践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实践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实践期间学生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要时时处处维护学校在实践单位的形象,时时事事展示现代中职生的素质。对于影响学校和实践单位形象、违犯纪律和制度的行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实践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触犯法律的,学校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并按照程序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2、实践期间福利待遇。学生按照实践单位的福利待遇执行,带队教师除享受企业给予的福利待遇外,根据工作业绩享受学校相关奖励和处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与企业员工同工同酬。学生与同期在校学生同样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如在学校已享受国家助学金满两年的则不再享受,若未满两年的则享受到满两年为止)。在学生完清学校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学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实践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负责。学生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违反操作规程或在管理之外的时间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包括经济民事责任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触犯法律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处理。学生在工作期间造成伤害事故的由实践单位按照法律程序解决,学校负责与实践单位协调。

五、、奖惩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校设置安全奖、效益奖、巩固奖考核各部门及个人履职尽责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奖惩。

xx县xx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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