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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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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会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好全区特殊困难群众冬季和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生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表决,从XX年12月28日至XX年1月31日,在全国开展一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指定活动方案如下。

“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妥善安排困难群众冬季和“两节”期间生活为目标,通过党委和政府组织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形式,采取政府补助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城乡贫困群众动机特别是“两节”期间有衣穿、有房住、有饭吃,使他们安全过冬、愉快过节,为构建和谐xx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救助范围

此次救助的对象是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城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突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其他伤害的居民群众,同时包括我区对口支援的辽中县困难群众。

三、 捐款指标

此次捐款建议指标:区级领导500元/人,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300/人,科级以下干部100元/人。

四、 募集原则

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带头捐,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捐,广大居民群众自愿捐的原则。

2、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不搞重复捐款、属地落实的原则。

3、坚持集中捐赠与分散捐赠相结合的原则。

五、时间安排

从XX年12月28日起至XX年1月31日结束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XX你12月28日至XX年1月10日;

集中捐赠阶段:XX年1月10日至XX年1月25日;

汇总发放阶段:XX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六、 组织领导

此次捐助活动由区民政局负责制定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对捐助活动负总责;各街道党工委按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发动;捐助款物集中的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在街道、社区(村)配合下共同组织发放。

七、 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党工委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扶贫帮困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探索开展帮扶活动的有效形式,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要深入实际,了解民情,研究具体情况,因地实策,因户实策,使全区贫困群众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救助。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怀,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的扶贫帮困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纪律,规范操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要对捐款人开具专用收据,专户存储,及时上缴。区民政局要将捐款存入专户,专款专用。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要对捐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捐助资金否则,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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