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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就业社会调查报告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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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就业社会调查报告

下岗就业社会调查报告大纲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换向纵深发展,大批职工下岗,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必须面对的一道难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采取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推动下,国企下岗职工不但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且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他们再就业的去向在哪里,目前境况如何,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都在关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要对他们再就业后的状况作出全面量化评价,目前还有相当难度。为此,我们从组织一项小型调查入手,请上海、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湘潭、石家庄、西安、沈阳、齐齐哈尔和梨树的10市1县工会,共同按照统一计划,于1999年5至9月时限内,完成对550名下岗再就业人员的访谈调查任务(实际完成553名)。通过对一定量的个案实例分析,结合面上的有关调研资料,使我们对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就业去向、就业形式和再就业后的主要境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一、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去向、就业形式和职业种类

调查结果显示他们的就业结构为,转向第三产业的占88.5%,继续从事加工制造业的占9.6%,转入第一产业的占1.9%。他们的从业类别为,受雇就业占51.3%,自营就业(自谋职业)占48.7%。在受雇就业方面:用工单位的性质为非公有制单位的占77%(包括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占49.8%),公有制的占2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企事业分别占7.2%、4.5%、11.3%);受雇人员的就业形式———做临时工、劳务工、小时工、季节工的分别占59%、18.6%、10%、5.2%,而建立固定期限具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合同工仅占6.8%;受雇人员的职业身份———个体私营工商户的雇员占25%,各类劳动就业组织的从业人员(主要从事社区服务业和保洁、保绿、保安、保养等公益性劳动)占11%,家庭工人(如家政服务员等)占15%,零散工(承接临时搬运、泥瓦工等各类杂活)占10%,政府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临时用工或外部工人(如分包送净水、送售报刊、代理收费、商品促销、打印装订、手工加工、保洁、保安和供餐等)占39%。在自营就业方面,从业的门类主要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个体摊贩、店铺,约占60%;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地,从事居民服务业和家庭手工业,如开办小饭桌、少儿托管、领养残疾儿童、开设公用收费电话以及从事裁剪缝纫、刺绣、编织、制作玩具等,约占24%;以自有简易交通工具,从事运输服务业,如运客、送货、接送孩子、收购废旧物品等,约占6.5%;从事各种修理服务业,如修鞋、修锁、修表、修理各类车辆和家用电器约占4.6%;兴办文教科卫服务业,如开办保健咨询服务、脚病修治所、摄影图片社、计算机软件销售业务、收藏品中介、美容美发培训、野生动物养殖科研、婚姻介绍中心、婚庆晚会主持等,约占3.8%;少数个体劳动者已开始走向合伙联手,共同承揽大宗劳务,如建筑装修、清洗服务、大件搬运、承包山林河滩搞种养殖业等,有的已准备向正规小企业过渡,约占1.5%。以上情况表明,下岗再就业能再度进入国有、集体企业等正规部门,并获有相对稳定职业的,只是很少数。

二、再就业后的主要境况和心态

1.在经历了一个下岗、失业、求职和实现再就业的过程后(平均下岗11个月左右才找到第一份工作,其中有59%的人再就业后又经历一次以上的工作变动),普遍得到了较大的收益和进步。

(1)他们通过艰辛的劳动,获得一定的工资和经营收入,生活有所改善。下岗前,调查对象人均月收入为352.42元,再就业后被雇佣人员的人均月收入为461.29元;自营就业者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上的占42.l%,比下岗前提高30个百分点。总体上有65.7%的人收入比下岗前有提高。

(2)他们经历了较长时问市场就业实践的磨砺,择业心理趋向务实。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自身条件出发,主动地去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他们中通过自我创业和亲友介绍实现再就业的占67.5%,目前还想回原企业工作的只占19.3%;在择业条件中要求“比较体面”的已降至最末位,仅占0.7%;有70%以上的中年和女性,从“便于做家务”和“身体能适应”出发,表示愿意选择灵活的就业方式。目前,他们对所从事的工作表示满意的占32%,表示一般的占51.2%,表示不满意的仅占16.8%。由此反映了他们中的多数人已能平稳地面对现实。

(3)在职业变动中谋求新的发展机遇,涌现了一批成功者。在职业的大调换中,他们重新感受了劳动的意义,磨炼了自立自强的品格,扩大了眼界,增长了本领,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己的潜能,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涌现了一批成功者。有的已成为新的用人单位的经营或技术骨干,有的下岗从商几年就成为“老板”,还能为其他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岗位。在本次调查对象中,再就业后获得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的近8%。

2.在从事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从本次调查看,他们靠自己的积蓄和亲友的借助,人均投入本金21900元,人均年缴纳各种税费7165元,雇有领薪工人的已占1/4。这表明他们在创造就业和收入的同时,为国家和社会也作出了贡献。但在他们中间小本经营的还是占多数(资本金千元以下的占31.4%,万元以下的占72.45%),在自营就业和个体经营中也遇到不少困难。

(1)在经营选项上缺乏咨询服务和指导。他们本小力单,不善经商,在消费不足的市场环境下,买卖更加难做。尤其在经营选项上往往出现盲目从众“跟风跑”的现象。例如,在一个中等城市,下岗后去经营三轮摩托搞个体运输的,竟有7000多人,出现“拉车的比坐车的多”的情形。类似这种蜂拥而上、超出市场一定容量的经营服务项目,往往进入者多,被淘汰出局的也多。

(2)缺少资金。由于缺少资信担保,无法获得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扶持。一些地方政府要给自谋职业和从事个体经营者以贷款支持的承诺,还多是纸上空文。靠现有的小本经营,多半仅够维持基本生活,有的虽有点节余,但积累太慢,要想增加投入把生意做大很难。

(3)税费负担过重。本次调查反映本金与税费之比为3:1,足可见税费负担之重。在税费中,费比税更重。一位下岗职工根据市场需求正筹办一个低价位的小招待所,要经15个部门盖章,没等开张,各种开办手续费已花去2万多元。在访谈中,反映这类事例不胜枚举。中央和各地政府为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家庭手工业、社区服务业等,虽有减免税费的原则规定,但落实很难。据一个再就业工作先进城市的工会调查,在下岗再就业人员中,实际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只占12.24%。

(4)缺少经营场地。在创业者中,自有场地或享有政府提供的低价经营摊位的是少数。一般大中城市十几平米的小门脸月租金都在3000元左右,这对于小本经营是难以支付得起的。但如果没有经营场地证明,就办不了正式营业执照,不能享有依法正规经营的各种好处。税费重和铺租贵,是形成无照经营比例居高不下的一个客观原因。

(5)与政府管理和执法部门摩擦矛盾多。他们中不少人主要受本金所限,存在无照经营、占道经营或违章搭建临时建筑用作经营场地等行为,都会同城市的各项管理目标发生冲突,使他们在政策法律上也处于十分被动和不利的境地。再加上有一些管理执法的公职人员素质低、风纪差,粗暴行政、白吃白拿、按“人情”定税费等等,加大了他们的经营成本和精神负担

3.再就业人员的精神负担依然沉重。其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主要是:

(1)他们虽有工作和收入,但多处于不稳定和低收入状态。从本次调查看,受雇佣者多为短期临时就业,月均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占55.3%;自营就业者多为小本经营,月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57.4%。全部调查对象中月均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困难户占13.4%,他们是一批生活在底层的“有工作的穷人”。因而他们最大的心理负担是怕被“炒鱿鱼”,再次下岗失业;怕买卖蚀本,生意搞砸了“明天又不知可以干点什么来养活自己”。

(2)他们虽能维持眼前的基本生活,但缺少以后的基本社会保障。相当一部分人因原企业连年经营困难,社保欠账,个人缴费部分也已中断,而再就业后的社保关系如何接续又不清楚,实际上已成为“断保人”。因而现在社会保障不落实,已成为他们“最大的后顾之忧”。

(3)他们虽已在社会上就业,但大多仍保留有“国企职工”的身份。本次调查对象中,仍有90%的人与原企业保持有不同程度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社保关系。在目前劳动体制双轨并存的条件下,保留“企业人”的身份,还能享受一些福利待遇。但随着清理“隐性就业”和理顺劳动关系工作的推进,他们越发担心与企业脱钩后,将会失去最后一点利益和依靠,不但停发生活费,而且还要提高子女入学、冬季取暖、住房租金等费用的支付标准。

(4)他们虽然在努力适应新的就业环境,但还未从失落的阴影中走出来。调查结果显示,他们中80—90%是进入社会职业声望较低的传统零售、服务业,以及过去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苦脏累岗位或临时就业岗位,与原先“国企工人”的福利保障和社会地位有明显落差。再加上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就业形势,用人单位普遍对求职者提出低年龄和高学历的要求,更加重了他们的自卑心理和失落感。因而在他们中常有“昔日主人翁,今日打工仔”的感叹,或自称为“没有人要的弃儿”。

(5)他们虽然总体上认为国家和企业不改革没有出路,但改革真落到自己头上,又感到十分困惑和痛苦。在他们经受着体制转轨中利益调整和观念冲突的“阵痛”之时,正是他们游离失散于企业外的社会之中,大多处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尚难以覆盖的“盲区”。再就业后,在他们的身边有党和工会组织的仅占18%左右;他们中约占15%的共产党员,基本处于“散兵游勇”状态;工会的会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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