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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日设立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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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

烈士纪念日设立的社会评价

XX年8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为国家烈士纪念日。

社会评价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委员普遍认为:设立烈士纪念日很有必要,这对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动力,有积极推动作用。

迟万春等委员认为:如果一个民族不崇尚英雄、不尊重英烈,这个民族是没有出息、没有希望的,也很难再出英雄,更难造就英雄辈出的局面。

杜黎明委员认为:将纪念日定为每年的9月30日,正好是国庆节的前一天,让全国人民永远不要忘记先有无数先烈的前赴后继、奋勇献身,才有我们国家今天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

云峰委员认为:有了纪念日,人民就有了表达的平台,国家就有了缅怀纪念的依托,这对继承烈士遗志非常有利。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崇拜英雄的情结,这种崇拜是对追寻正义、反抗压迫侵略、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追求,纪念日的设立延续了这一精神。

邓昌友委员认为:在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中,理想信念滑坡、价值观扭曲、道德意识偏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设立纪念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对于我们更好地培养下一代革命事业的接班人,确保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顺利发展,有重大意义。

刘振来委员认为:决定草案中讲的烈士的范围,不仅应包括1949年以前的近现代史上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自由和解放而牺牲的烈士,也应包括1949年以后当代史上,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国家的建设繁荣发展而牺牲的烈士。当然还包括决定发布以后牺牲的烈士。

庞丽娟等委员建议:将烈士纪念日名称改为英烈节,时间改为清明节,因为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和民俗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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