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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物散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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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物散文随笔1

旧物,是一种旧日情怀,因打上了时光的烙印而变得生动起来。旧物就像一段旧时光,仿佛停留在我们人生的某个时刻,安静地散发着持久而美丽的光芒。喜欢旧物的女孩子一定是美妙的。她的内心,锃亮柔滑,没有陈旧,没有遗弃。那些物品存在自有生命,并会被新的主人珍宝般置入囊中,而煞费苦心的摊主们等待的也是这样的有缘人。如此过程,并非交易,是把某物的怀旧情绪以及彼时的美好心情转移给对方。

旧物散文随笔

记得电影《野孩子》里那伙小姑娘在参加Party前,疯狂地到二手店买旧衣服,然后自己加工成华丽丽的party装,绚丽了一整晚。

还有电影《第三十六个故事》,女主角朵儿开启了一场“以物易物”的活动。在那间咖啡馆里,唯一能用金钱买到的只有咖啡,客人如果想要拥有其他东西,就必须拿出等价的物品和主人交换。不谈客观的金额,只在意彼此对价值的共识。“朵儿咖啡馆”不再只是一般的咖啡馆,更像是一处串联城市情绪的集散地。那些旧物,也许在别人眼里就是宝贝。以物换物,仿佛走进了一个没有等价物的远古时代。

分手之后,我们最爱做的事情,一定是清除掉对方留给自己的那些旧物。没有了旧人,这些旧物仿佛随时随刻都在提醒着你们的那些过往,总是轻易的就能让人怀念那些美好的旧时光。所以若是想要与过去做个彻底的告别,首先就得打发掉那些能随时引发回忆的旧物。

安妮宝贝曾这样写她的父亲:他保留这些无用的过时的票据、纸张、文字、文本,是对时间和往事的执意留恋,这样的留恋使他的感情深刻绵长,容易受到伤害。的确,喜欢念旧的人往往比旁人更注重情义。

定期的整理旧物,如同对往日时光做一次梳理。日子无法往回走,但这些旧物却承载了我们最好的时光。

旧物散文随笔2

常常都是到了大扫除或者搬家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积累了许多的很久之前的杂物。

比如,小学时候穿过的碎花裙子,现在早已不合身;好朋友送的作为生日礼物的木梳,被不小心摔坏,只剩下半截;还有那些字迹凌乱或者工整的新年贺卡以及厚厚的一沓信件,我总记不得锁在哪个抽屉里,一年到头也难见几次光明。

在很多人眼里,这些东西都是没有使用价值的废品了,应该及时清理,好给新的物品腾出空间。可我总是婆婆妈妈,下不了那样的决心抛弃它们。拿起来又放下,最后给自己找个理由说,反正也占不了多少位置,就又寻个角落把他们安放。

可想而知,日积月累,东西越来越多,搬家的时候就会增加麻烦。

有一次我不得不叫朋友一起来帮我搬家,他无意间看到我的那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差点当垃圾给倒了。

“这些破破烂烂的,你留着干什么?”他问。

“你才破破烂烂的呢,这些都是宝贝。”

他笑了一下,调侃说,“没想到你还是个收废品爱好者啊。怪不得都搬不走了。”

“你就没有些虽然不能用了,但是又舍不得扔掉的东西吗?”

他想了想,说,“我可不像你这么念旧。时刻背负着过去,走也走不轻快。”

他说的当然不错,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值得我们念念不忘,也并不是每一件旧物都值得被收藏。可是漫漫人生路,总得握住些什么,我才能感到心里的踏实,和岁月的真实。

在我个人的观念中,旧物品的价值在于它曾经所被赋予的意义,以及日后将要承载的回忆。我们奔波劳累,忙于各种生活的琐碎,总是一边得到新的东西,一边忘却旧的情怀。所以,留下一些旧物是我的一种习惯,我喜欢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将它们一件件过目,一件件拂拭,那些陈年旧事就像落在旧物上的灰尘,擦干净了它还会随着时间飘落上去,在脑海里挥之不散,在生命中留下烙印。

即便如此,有些东西也仍旧是留不住。

七月十几号的时候我回了一趟老家,和闺蜜约好去高中时经常去的一家面馆吃面。我们才一年多没去过,没想到那家面店已经转让了,新开了一家面包店。我们两傻站在面包店门口,店里的姑娘一脸友好的微笑着问我们需要什么,我们只是摇头。

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我那些无用的旧物,它们安然地躺在我狭小的空间里。可是,我却不能以任何的方式将对那家面馆的记忆完好的固定下来,因为“味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我如果没有感到词穷,那是因为我从来不懂得怎样去描述它。

我和闺蜜都有些失望,一开始还兴匆匆的两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又沦陷于午餐该吃什么好的无底洞。

要说是因为那家面馆的面有多么美味无比,倒也不至于那么夸张。高中的时候我和闺蜜都很节约,很多美味的东西都不舍得吃。下午出去吃饭一般不会超过5块钱,很多时候都只是点一碗三块钱的素面。直到后来考上大学,远赴他乡。不知怎么,却常常想起那家小面馆,想起年轻的老板娘温婉的笑,想起胖子厨师的白围裙上总也洗不掉的黑油污,想起冬天才出锅的面上萦绕着雾一样白茫茫的`水蒸气,想起和着绿葱花和红辣椒一起撒在面上的那炸得又香又脆的花生米……

天真的我们还没有考虑到生活是怎样的善变,也没有来得及意识到有一天那家小面馆也是会不复存在的。没有一件旧物作为它的承载,这种回忆就成了修建在空中的楼阁,它不会占据我现实生活当中的空间,却时时都有坠落的危险。

我想我很清楚,即便以后那家店所在的一整条街都拆迁,即便时光使得一切我们熟悉的场景都面目全非,即便我所有的旧物都遗失不见,我还是能隐隐约约地记得我曾遇见过什么,拥有过什么,失去过什么。

而我不清楚的是,当往事的风尘扑面而来的时候,我的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该到哪里去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呢?

只怪我自己生来就是粗枝大叶,却非要计较生命的细枝末节;只怪我这一生中想要留住的东西太多,能够留住的,太少。

旧物散文随笔3

若说怀旧是矫情,未尝不可,若说忘旧是无情,亦无不可。

清晰记得,小时候拿着手中的旧牙刷,问妈妈什么时候才能换新的,妈妈的回答总是一样的:等用到旧得不能用时就可以换了呀。失望之余,因心生一计而转忧为喜——从此刷牙时用力一如掏马桶,旨在早点把牙刷用坏。童年的狡黠亦是这般正经而单纯。那时若是看到其它小朋友手中的零食、玩具,尤其又是没见过的零食、玩具,总不由得心生艳羡,乃至觊觎。

长大后,不知是长大后的哪一天抑或哪一年开始,渐渐喜欢上旧物。连审美习惯也跟着改变。对光鲜亮丽的事或物,渐渐消退热情,越是光鲜亮丽,闪耀光芒的东西,越来越不爱看。转而喜欢那些斑驳老旧的物什,只因那种旧,旧得让人心安。那么,新东西就让人心不安了吗?当然不是,新有新的好,旧有旧的妙。只是再新,都会旧的。

读书的年月,除了课本崭新,闲书多半都是旧的。阅读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借,一是买。若没记错,初中三年我没买过一本书,因实在是没那个财力,一学期的零花钱也不过几十块钱,而我又如女孩子般贪恋零食,这点钱,省下偶尔买包泡面、买根香肠,已是知足。买书的经历自高中始,去到了离家一百多里的城里读书,生活费也涨到每月300。对于那时的物价,这些钱已足够我滋润地过活。我的花季雨季,没有过一丁点儿所谓的青春叛逆,只是贪玩儿。也曾迷恋电脑游戏,也曾醉心打台球,也曾痴迷武术……就是对上课,不排斥也不喜欢地接受,热情总是燃烧不起来。闲暇时也常看书,学校不远处有个书城,书籍浩然如海,淹没那条古色古香的街。卖的多数是盗版书,我是个支持正版的人,但不反对盗版,因为便宜。不时购一些书回校,与一起玩游戏、打台球、看影碟的同学一起看,个个煞有介事谈论文学,好像真懂似的。现在回想,那时的不懂也是美的。下了晚自习,在寝室看书、打闹、吃泡面、探讨同班的女生谁谁谁漂亮,谁谁谁乖巧……高谈阔论,窃窃私语,个个全无倦意!

对于盗版书,唯一不满就是其错别字太多,不过这反倒成了另一种训练,无形中培养纠错能力。古典文学,我坚决不买盗版,想古人文辞锦绣,精雕细琢,错一字遗害无穷,而彼时我的古文阅读程度,经史子集,样样不通,阅读时每每连猜带蒙。买盗版不是坑自己么?

我还是喜欢大街小巷到处钻,只为寻觅旧书摊。旧书,便宜不说,往往还能淘到市面上难以遇到的好书,偶见书上有原来主人的笔记和注释,亦颇亲切,仿佛有人为我做了向导,带我走进作者的心灵世界,与我一同体味、猜想作者的志趣、胸襟、为人。纸质发黄的旧书尤其为我钟爱,经过时间的沉淀,书本早已不是当初耀眼的新,光芒褪去,火气渐无,正像历经岁月沧桑的老者,只剩不媚世俗的淡然平和。

但凡有了恋旧情结,必然影响到对诸多事物的审美。小到一笔一书,一砖一瓦,大到一桌一椅,一桥一街。

读书以来,书法一直伴随自己。横、竖、撇、捺、折,擫、押、钩、格、抵……无不从古人那来,这可是不折不扣的“旧”了。读高中时,第一次使用宣纸,竟然激动(或说紧张)得手发抖,生怕写坏一张纸。倒不是吝惜纸张,那时顶好用的宣纸也不过五毛一张,我的生活费还足够应付。只是这承载无数书画杰作的纸,注定就该是为优秀的书家而生,不该被写糟,不该被浪费。就是这种心理的困扰,此后不管平时在报纸、废纸上写得多惬意、得意,只要移来宣纸让我写,条件反射似的紧张,手不住哆嗦(不管有没人旁观)。此毛病足足持续了好几年——直到我实现了这个愿望时才克服——当我囤积足够的宣纸。

直到大学毕业,用的宣纸一直是不超过一元一张的,更多时候是用毛边纸和废报纸练习,常常写到午夜,或凌晨一点、两点、有时通宵,寝室熄灯后,点一盏蜡烛,伴着室友的呼噜声,我一笔一划地练字,同窗兼同桌兼室友兼偶尔同床的小野,在我对面不停地敲键盘,写他的小说。

如今,我再也买不到当初五毛、八毛一张的宣纸,或许也还有,只是价格或许已经涨到五块或八块不止。当年一只毛笔,用得旧到几乎不能再写时,也依然不舍丢弃,一来长期陪伴,总会有感情,二来那时的东西的确好用。今天我也故作风雅地学古人,渐渐讲究文房的质量,有了之前没有甚至不知道的生宣、熟宣、洒金宣、粉彩宣、楮皮纸、麻纸、泥金纸、金笺纸、绢,手绢、册页、团扇、歙砚、端砚、松烟墨、油烟墨、镇尺、笔搁、笔洗……但,除非我创作出了能让我骄傲到不把古人放在眼里的作品,否则,我再难体会到当初在简陋的寝室,用简陋的文房用品(仅有一支笔和三两张宣纸)书写时的激动和快意!

好在,我的青春有过游戏、台球、武打片、一起厮混的兄弟、一群文静的女生,也有过那些破旧的书籍和看上去只有老人才会喜欢的书法。庆幸的是,阅读和书法依然没有抛弃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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