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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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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梦,从大山开始

散文随笔七篇

文/青枝玉叶

对于莲花山,对于莲花小学,我只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过客,一个自私矫情的游子,因为我在那里两年就离开了。我写下这一系列文字,不过是想证实自己在那块小小的土地上曾经如过眼云烟般的存在过,奉献过。--题记

喜欢一首歌“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所以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长大后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终于有一天,梦想变成了现实,才发现梦想并不都像天上的星星般璀璨夺目,也会有黄莲般的苦涩与无奈。也许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会有刻骨铭心的体会。

2006年,师范学校毕业的我被分配到莲花小学教书。此小学经闻名遐迩的莲花大山而得名。不难想象,这里--天高地远,山高路陡。瞅瞅这路程,从我老家坐车到县城要一个多小时;转车,从县城坐车到乡镇要一个多小时;从乡镇走路到学校还要一个多小时。从我的描述中,转车,走路,多顺当。其实,没那么幸运,往往是当你坐车到县城,去乡镇的车早就走光了,而去乡镇的路上常常堵车,回去的时候也是等车,堵车。

再看看那学校,当我第一天来到学校报到,站在大门口,硬是没有迈进去。为什么?因为学校,简陋得不能再简陋。我的心里凉了大半,这就是我的梦想吗?校舍的墙体是用粗糙的石头砌成的,有两层,八间教室,每间大约十来个平方。二楼地面是用几根长木头作房梁,铺一层长短、宽窄、大小不一的木板,用铁钉钉住。人走在上面,楼板就着脚步有节奏地颤动,真担心会踩空,从二楼掉到一楼。木板缝里堆积了师生鞋底带来的泥土,干了就化为许多灰尘,扫帚是扫不到的。只要楼上有轻微震动,灰尘就漫室飘扬,洋洋洒洒降到一楼。上一天课,师生的头上,鼻上,肩上,都盖了一层褐黄色的灰,吐一口痰,也夹杂着泥土的腥黄,我们都戏称是从垃圾堆上钻出来的一群人。有一次,楼板“不堪重负”,掉了几块下来,肆虐的灰包围了楼下的一位男老师,他浑身上下除了说话时牙齿是白的,其他全是混黄的灰,他的样子很滑稽,但是我们谁也没有笑,因为笑不出来,甚至有种想哭的冲动。墙面长年累月风侵雨蚀,不但坑坑洼洼,而且裂开了一道道缝隙,缝隙里长着小草。阳光能直射进教室,真担心哪一天会突然倒塌。

窗子又窄又小,用几根圆周木棍作支撑,教室的光线全取决于老天爷的心情,晴天教室里光线勉强明亮,但是到了阴雨天教室就昏暗了。当大城市的夜晚灯火通明的时候,这里的教室却还没有电灯,因为山区还没有通电。冬天学生上课的情境让人心酸:窗子没有玻璃,雪花纷纷扬扬飘进教室,凛冽寒风在教室横行,室内室外的温度是一样的,冻得孩子们的脸通红,脸上都挂着鼻涕,写字的手长满冻疮,疮口裂开口子,里面是腥红的肉,外面流着胧,让人心疼。老师也动过把窗口用报纸糊起的念头,但是本来灰暗的教室更加灰暗了,只能上几分钟课,就让学生在座位上搓搓手动动脚,适当暖和一点,再接着上课。

学校只有八间教室,六个班用了六间教室,一间做老师的办公室,一间堆放杂物。记得我刚来学校时,带的是六年级,有57个学生挤在这间教室,我上课时只能在讲台上活动,是走不到学生中间去的,因为学生多,教室小,没有多余的空间。学生的课桌椅,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长方桌和长板凳,差不多用了三十来年了,桌面斑斑驳驳,布满虫蛀的小孔。甚至用上这样的桌椅都是一种奢侈,学校桌椅不够,我们班都是三个学生共用一张桌子。难忘他们的做作业的时候,桌子窄,只能把写字的右手放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悬掉在空中,不能养成正确的书写习惯。黑板更不用说了,用油漆随便在墙头抹一块,就是黑板了。因为到处是缝隙,所以教室一点也不隔音。在这里,老师们都比谁的声音大,声音小了,学生就走神了,听别班的老师讲课去了。平时上课的时候,各班的老师都扯开喉咙吼。一天下来,声音都沙哑了,不想讲话。只要我们不说话,哪个班的老师在读课文,哪个班的老师在训学生,或者隔壁学生在讲话,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或许是那时的习惯吧,我现在无论是说话,还是上课,声音都很洪亮,更有甚者,说我讲话像打雷一样。

学校座落在莲花山上一块隆起的地方,海拨大约1500米。远处是连绵起伏的铁铸一样的青山,近处是赭红色的原地,田间地头零散种植着苞谷,整个显得简洁而开阔,同时也很苍凉。山前是金沙江,拥有丰富的水资源,然而这些水都是沿山根下流走,居住在莲花山上的人能看到水流,听到水声,却无法加以利用,缺水成了这里无法摆脱的宿命,莲花人也只能“望江兴叹”.唯一的一口水井,来回取水至少也得半小时。记得学生好像是不喝水的,早上到校滴水不沾他们能挨到下下午三四点放学。老师要讲课,没有水可受不了,我们多数是自己带水到学校。又不能让学生去提水,因为学生到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不能耽搁学生的上课时间。老师更没有时间,到学校就忙碌一天,因为师资力量薄弱,老师人数不够,都包班(一个老师负责一个班的语文,数学,音乐,美术,体育,地方,英语等所有课程)。每个老师都像“万斤油”,什么都会,哈哈!

吃的呢,那时学生还没有半寄宿制和营养餐,所以学生都是早上七点来钟吃了饭,挨到下午三四点钟。我问学生他们八九个小时不吃饭,不喝水,坚持得住吗?学生都说习惯了。他们的生活真的很苦。老师们都是自己带饭装在保温瓶里到学校,饿了抽课间十分钟扒两口。装在保温瓶时的饭味道一点也不好,夏天烈日火炎炎,温度太高,还没到中午就馊味弥漫了,不能吃了;冬日天寒地冻,温度极低,虽是保温瓶,但毕竟抵不过季节的寒冷,吃的时候已经又冷又硬,难以下咽,却又不得不咽,没办法,饿呀!曾经学校也动过请炊事员给老师做饭的念头,但因为没有厨房、工资问题、缺水问题……没有实现。我的胃病大概就是那里“收获”的吧!

到学校的小路蜿蜒崎岖、千回百转,如果拉长大约五六公里。在山里是一种很普遍、很自然的现象,正所谓是“看起来没多远,走起来要半天”.然而就是在这条绵长、艰难的山路上,我先要爬半个小时陡峭的石阶,再爬半个小时的沙子坡,再拐无数的弯,越过许多坎,才能到达学校。回来就一路小跑,因为想慢慢走是不行的,路太陡,因为惯性,停不下来,除非揪住一棵树,能歇歇脚,所以我们是一路跑下来的。同事常戏说,如果能变成车轮,就能从山顶滚到山底。晴天还好,穿又平底鞋就能到达。可是雨天就不行,必须要穿“雨鞋”,其他鞋是寸步难行的,一不小心就有滑入深谷的危险。凡是莲花小学的师生,没有不摔跤的,因为雨水和着土杂草地,被路人反复踩,就像“糍粑”一样,滑出去,脚劲大点的,能稳住,几个趔趄不倒;没有脚劲的,只能听天由命了,惹一身泥浆。我是个不会走山路的人,但凡下雨,我脚下的泥浆总被我踢到后背,甚至头发上。记得有一次,一同事滑一跤,顺势滚到了路边的水沟里,浑身是泥水,稀泥灌进了她的嘴里,耳朵里;枯萎的杂草掺杂着泥浆糊在她的脸上,头发上,流入眼睛,眼睛都睁不开。她哭了,哭得好伤心。我没有安慰她,只是陪着她,帮她擦干净,默默无语,因为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也许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虽然条件艰苦,但是老师们仍然兢兢业业,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求知的天空。

事实上,对于莲花山,对于莲花小学,我只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过客,一个自私矫情的游子,因为我在那里两年就离开了。我写下这一系列文字,不过是想证实自己在那块小小的土地上曾经如过眼云烟般的存在过,奉献过。所以,虽然现在我离开莲花山,离开莲花小学了,但是我的梦想还在继续。如此而已!

若水·倾世之恋

序言:相知相爱忆相随,菱花镜中空憔悴。莫问来世是与非,今朝化蝶誓相随。

第一卷:漘畔·岸芷汀兰

那一世,你为落花,我为浮萍,在秋水的长流里依偎相随。我知道我们将生生世世缠绕在一起,永不分离。为此,我在 漘畔停留八百年,只为等待那一朵纯洁的岸芷汀兰。那一日,无意中,亦或者是缘份的有意安排,我在白驹过隙间邂逅了最美的你。终于在这三千弱水中,与你相遇,我深信你就是我等候千年的宿侣。望江门旁的偶遇是那三生三世的缘让你我重逢。为此,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草桥的结拜,使你我成为了忧难与共的知己,彼此却始终不知道对方的心意,你不说,我不说,这便是这倾世之恋的第一世了。

第二卷:夜昙·烟花易冷

那一世,你为昙花,我为子夜,邂逅最美的你,转瞬却又灯火阑珊,潇湘两不知。西湖畔的相遇相知,仿佛一株忘忧草永远植株在我的心头,和你一起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欢悦的时光。我知道,离开你,我将会变得多么的多愁感伤。为此,我愿用我三生烟火,去换取你一世迷离。那一日,你父兄怒发冲冠的来到万松书院,声色俱厉的勒令你马上退学。只为这一世我为布衣,你为士族,等级森严的封建门第终究将你我隔离。此时,我依旧不知道你的心意。只待岁月静月,我便拈花一笑。这便是这倾世之恋的第二世了。

第三卷:蝶恋·彼岸花开

这一世,我愿化作青灯,五百年陪附在佛的身边,只为佛能让我再遇见你,那个令我魂牵梦绕的你。佛终于答应了我的恳求,让我再次遇到你,再续那倾世的前缘。临别前,你将一只玉蝴蝶交给师母,让师母转交给我。这时,我才知道你对我是那么的痴情。缘让我们迷离了两世,第三世,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你长伴海角与天涯。于是我奋发图强,终于考上了仕途。我以为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长相厮守了,可士族的名与利却依旧束缚着你的父兄。

他们执意要把你嫁到位高权重的马家,眼看一对比翼鸳鸯就要各自两散,我忧郁成疾,却又无可奈何,终于在无尽的相思与怀念中离去。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九龙墟的墓葬便是我们爱的印记,终于你毅然的抛开了世俗束缚,投入这至死不渝的三生三世缘,彼岸花开,化蝶相飞,不离不弃。三生石,三生路,三生过后,愿陪你一起看却细水长流,携手共赴天涯,永不分离。

你走过的春天,我曾为你盛开

天阴冷,那雨滴撒脸上,也未曾流下远去的时光。如果说流水未曾停留,大海也不曾枯竭,相遇的水滴都会散去,相见的云层终将飘零。而我为何还沉睡在花开的季节,不曾醒来。都说相遇的两个人终将分离,流过的芬芳,只是花香的感叹,而你又怎能明白藏在内心深处的空虚!

夜以往的寂静,只是在满天的星辰,不知为谁闪烁的那最亮的一颗星。你离去的身影,在脑海中泛起的涟漪,我多想在月光中把你留下。千言万语,我只会把它藏在心里,却不知道怎么诉说,也许我只适合做一个沉默者,在沉默的夜里把内心的孤独刷新一遍又一遍。

你曾说过,我的世界你只是路过,而我早已习惯在这物是人非的风景线上等待你的出现。我知道生命的列车,我带不去流年的往事,而你也未曾搭入途中,就像一阵风留下来的是我们不能看见的。我唯有把记忆隐藏,假装一副毫无在意的样子,只有在眼泪落下的时候才知道很疼,很痛……

很多时候,我总想重复去听一首歌,去走一段路,反反复复,我只是不愿将你老去,那样的歌声流淌着不仅仅是声音,还有我安放此处的心情,像是一个流浪者,走遍天涯也未曾找到存在的地方。多少次我曾告诉自己不再想你,沐浴重生的河流把你忘记。

只是在那样花开花落的季节里,雨滴洒落在窗前,朦胧的心情,我都会不由的想起了你。记忆就像握在手里的水滴,无论你是摊开还是紧紧握住,它都会一点一滴从指缝中流去。而泪水流过的脸庞,是否还会带去苦笑的愁思,和你留过的痕迹。

我不知道在那悄然无声夜里,该如何安置这终将无法平静的世界,或许在那样呢喃的灯光下,会因一段距离而迷失了方向,错落而彷徨着很多时候我害怕梦见,而又渴望遇见。时光的河如海流,过去的日子终将永去,云层散去的晴天,在这偌大的空间,只因几份空旷而显得苍茫……

都说相遇是缘,相识是份。只是你我来自不同一个世界的人,曾经我在花季邂逅。如果说,花开花落,春去春来,这世界不曾停转。而我们是否还会像蝴蝶像蜜蜂,在同一朵花开上留下青春。在那春风远去的日子,我在夕阳下画过你的容颜,只是不愿你老去,如果我过我悄然离开,你是否好会想起我曾经来过……

红尘有泪,千言万语不曾听到;有一个故事,相守恨晚,相去成灾。曾经,你走过的春天,我曾为你盛开。

 凌乱的书写

许多时候,觉得累。就像一个迷途的路人,急匆匆地迈着有些疲惫的脚步,惯性使自己无法停步。许多沿途的风景擦肩而过,来不及细细体味,就被匆匆甩在了身后。转身,回眸,早已变换了初见的风景。慢慢的,终于明白:没有什么能够为自己停留,一个不经意,就是错过。

一直是个善感的人,红尘俗世里,总有一些人、一些事给我暖暖的感动。

感谢父母,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无尽关爱。让我在疲惫时委屈时有一处休憩依靠的避风港。同时教导我怎样做人,让我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谦逊平和地善待他人,让我无论顺境逆境都要坚强而自信地面对生活。

感谢爱人,给了我幸福和痛苦,让我体会到做一个女人的快乐,给我撒娇和使小性子的权利。同时让我学会了温柔和体贴。还用永远改不掉的暴脾气,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伤心。让我明白,生活中有阳光就会有风雨,无论阴天晴天,都有一个人牵手同行。

感谢朋友,给了我真挚友情,让我学会了倾诉和倾听。在失意时向我伸出了友谊的手,同时也把感情的困惑和烦恼说给我听,有一些小秘密可以相互倾诉,让我体会到倾诉其实是一种放松,倾听可以使内心更丰富。

感谢伤害过我的人,给了我更多智慧,让我更加懂得自尊自爱自强。让我学会辨别美丑善恶…

喜欢感应爱情。只要自己还有感知,就会心怀一份美好纯净的爱。爱一个人,爱到无语,爱到无求。只是纯粹的一种爱恋,不求相厮相守。只愿他快乐、安康。噬骨的思念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他说:“从心里爱一个人不容易”。我想,能够面对自己更不容易。承认自己不是在感情上而是在精神上需要一个人,则更难。其实,思念更像毒药,不小心就会成瘾。觉得自己一点一点虚弱下去的时候,想要逃避,或许已来不及。

索性爱着。爱,让人成长,让人感动。让自己知道自己还活着,能够感知爱与痛,就活得完整。

爱上夜,爱上寂寞。

夜来了,安静地享受寂寞。寂寞是一种美丽、洒脱、宁静。当月亮的清辉洒向大地,当流星划过天际,当手捧一杯清茶轻嗅着淡淡香雾,当斜倚床头静听悠悠入心的旋律。谁说寂寞不是一种难得的美丽?

喜欢在寂寞中放松、梳理自己。给自己一个面对自己的机会,给自己一个精神的家园,静静审视自己。感悟生命的意义。

留一个梦给自己,明白自己活在红尘中,是一个凡夫俗子。允许自己的灵魂有粗糙的一面,就像原谅了一个犯错的孩子…

落入凡间的精灵

前些日子把心爱的手链掉了。

遗失那天,还蹬蹬跑下楼去找,结局当然是遍寻不回,接下来的几天,我的脑子里动不动就闪过它紫莹莹的清凉模样,心下真真黯然不已!

我也曾掉过饰物,有的也价值不菲,但从未像这次一般觉得如此不舍。过去掉东西也从未去找过,还自命不凡的认为自己不在乎身外物,并就这份所谓“脱俗”拟过一文,原文如斯:“过去的细软是积谷防饥、积金防乱的物什,那时的人一个包裹就是一个家当、一个家当里必有一两件细软,携着它就可以天涯浪迹、四海为家。如今的细软逢上了安稳的现实,女人们生活殷实了很多,喜欢的东西只要在自己的经济实力内基本上可以唾手可得。然而什么都容易得到,反倒缺了那份悠然向往的美好情怀。比如我,有时候某件首饰掉了,也不会急急地去找,反正掉在家里也总有一天会自己出来,如果掉在外面那也是找不回来的,再说还会有更喜欢的出现,何苦执着!”看着这篇旧作,我苦笑着面对我当下的心境,在心里尴尬地叹一声报应,原来,我并不是没有珍惜的心,我在过去只是没遇见我的心爱而已。

遗失的手链,有粉紫的色彩、清凉的躯体、圆润的珠子,它的芳容历历在目、寸寸在心。

回想当日第一眼看到它,我就深深心折,认定它只能属于我。

从拥有它那一刻起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它便不曾离身,消磁、把玩、摩挲、爱不释手!

我信它有特别的力量,常常和它倾诉我的理想与苦衷,可如今,它在陪我顺利经历了一次重要的考试后,似乎完成了使命似的没了踪影,我怎能不牵挂、不难舍、不哀悼?

我疑惑它是某种精灵,是来帮我做什么的,它结束了使命,留下有些许了悟的人生和无法抽离对它想念的我,微笑离去!

这一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某个喜爱收集旧物的女明星正在展示一个破旧的手袋,那是一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女人装银元的手拿小包,包上钉着黄色珠子,大部分珠子已经掉落,手袋的底部也破了一个很大的洞,女明星宝贝地拿着包在手上左看右看爱得不行,说是花了一百元美金买来的,有观众问她花那么多钱买个破袋子来干嘛,她孩子一样单纯的说,什么都不为就是喜欢,这句话让我的心为之一动,这个不知是谁曾经用过的手袋,早已破得失去了原本的用途,但是却有人如它曾经的主人一样当它是宝,郑重收藏。

于是,我暗暗祈祷:愿我遗失的手链不要遇人不淑,不要落入沟渠,愿它逢上如这位女明星一样的良主,善待它、珍重它,给它新的人生。

推开窗,冬天的寒凉空气扑面而来,我的阴郁散化不少,我顿悟到执着终是虚妄,飞离我去一切一切,百般相思亦是枉然。

祝离开我的精灵,你要好好的!

 读书——一种别有风味的生活

喜欢读书的人,看到喜欢的书籍如同饥饿的人看见食物、黑暗中行走的人看见远处的光明,一种欣喜、一种激动、一种难以掩饰的喜悦,顿时关于脸庞。书籍对于喜欢的人来说,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缘分;喜欢书籍的人能赋予书籍生命,使它焕发生机;对于不喜欢书籍的人,书籍顿时失去生命,或束之高阁、或置之被遗忘的角落。

认真而深入地读书,可以使人忘记周围的一切,沉浸于书香的围绕之中,沉浸于与作者进行思想交流,产生一种共鸣、一种集思想、情感与一起的共鸣,置自身于作者所描绘或主人翁等生活的世界之中,与其一起快乐、悲伤、愤怒、感慨,完成一个又一个生活中可能永远无法经历生命体验,让生命的过程变得越来越厚重,越来越宽阔。

认真投入地读书,是一种独处而不寂寞的状态,这样的过程不是淡薄无味的,而是一种充实和幸福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可以不断地进行自我反省,发掘出自己的潜能,理清自己的思路与心思,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目标,金顶自己的.信念,为了自己心中的目标而不会受到他人的影响。

读书的过程,其实也是梳理自己灵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与另一个自己--自己的灵魂进行空间对话,在反反复复的对话与斗争过程中,使自己的灵魂塑造得更加日趋完美,得到一种少有的满足与安宁,精神得到一种超然升华。

在读书的过程中,不断地“刷新”自己的思想,“复制”书中的自以为“精华”的东西,“粘贴”在自己的思维、思想中,对其进行“格式化”,重新结合自己的实际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使用”,进而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和别具一格的人格魅力。

读书可以帮助人认识自己,可以了解并知道不读书的人不知道的、或者更深刻认识认知的问题,体会到他们无法体会到的思想感情等,甚至是五百年以前和五百年以后的事情。读书可以产生现代社会的现代技术所无法替代和想象的东西,快节奏的现代社会生活,使得许多人丧失了读书的动力,甚至扼杀了读书的欲望;许多不读书的人无法产生对书籍所描绘的东西的想象和遐想,尽管影视作品可以更为直观地反映生活,但它剥夺了人的丰富想象力,它们只是以现代人思想或迎合现代人思维和观念,很有可能摈弃了书籍本来所要反映的东西。

读书可以让人变得睿智而深邃,思想日趋丰富成熟,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可以得到有效的拓展。生活有时让人觉得有些疲倦、烦躁,读书是一种对生活的有效调节,是对生命的一种瑞泽,让疲倦的精神得到另类的启迪、给力,让烦躁的情绪变得淡定和从容,让焦躁远离自己;是一种自己与自己相处的生活方式。

在读书的过程中,让精神得到陶冶,思想得到充实和完美,可以重新认识一切,感悟一切,激发产生一种新的灵感,思想得到新的启迪,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新的倾诉欲望,或者沉醉其中、或者发呆、或者发狂,释放出前所未有的力量,产生更为强大的生活动力,解放初自己的灵魂,激发出潜能,产生新的正能量。

读书可以说是一种养生之道,可以帮人养颜,使人精神焕发,激情燃烧,多生活充满激情,充满活力,不再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变得焦躁,生活不再情绪化,沉稳、淡定、从容地面对一切,冷眼深邃地观看尘世间林林总总的万事万物。

  牛的那些事

家里原来有头黄牛,我刚记事那会就有他了。最初的记忆是那头牛第一次生小牛,那还是在老家里,牛在不大的院子里卧着,全家人都挺紧张的,毕竟是第一次生小牛,爷爷叫了几个懂得的人来帮忙,我在一边看热闹,感觉挺好玩的。那时我三四岁,是一个挺冷的春天

家里要盖新房子,那头小牛连同那牛的老母亲也买了。那几天,牛没日没夜的叫着,不过几天,声音就嘶哑了,刚开始那几天我半夜里醒来,暗暗的骂那牛太吵,后来听见她嘶哑的声音,心里特别扭,就对爷爷说,把那小牛找回来中不中?

卖出去的东西自然找不回来,慢慢地牛就不叫了。

新房子的那块地挺低的,需要垫高,起先是从家田地头的坑里取土。娘每天给牛套上板车(那车是老爹亲自做的,精细)去地里运土,我跟在后边,我每次坐在后边车里,娘总嘱咐我坐稳实了再走。到了那里,娘把缰绳给我,自己用铁锹一下一下的往车上装土。刚开春的土,带着冰碴,水也多,特别沉,不一会娘就热了,把外套脱了,休息会,接着干。

我那会穿的特寒碜,衣服上都没口袋,生冷的风刮过来,手上的冻疮口子都麻了,不过我有办法,把手伸进牛厚厚的毛里,又软又暖和,我抚摸着牛脖子下的肉,那牛低下头,我看见她有一颗好大的眼睛。

这些熟悉难忘的画面。

拉着土往回走,那牛便吃力了,娘坐在车上休息,那牛便自顾自的走着,不紧不慢,踏实有力,车随着牛的歩子有节奏的晃着,我跟着牛在一边还要跑着才能跟上。那牛的鼻孔张开,往外喷着白气,两只耳朵竖直了闷着头走,她自己识得回去的路,走走拐拐就到了。就这样子,娘干了一个多月,爹就从青岛回来了(带了好吃的,嘿嘿,印象特深刻),家里决定把老房子拆了,动工。

五年级时,跟老爹去青岛,那次同一个老客户吃饭,说起这件事,说爹从家去青岛时,那块地洼的厉害,积水,一个多月回来了,那块地高了一米半,这活是娘自己一个人干得,我听爹说这件事的时候,他有些哽咽。

娘是临村里一富户的闺女,嫁给什么都没有的爹,等于放弃了一切,生活从零开始,可能是因为这个吧,我姥爷从来没到过我家

结婚那年,爹22,娘26,我曾经问娘为什么喜欢我爹,娘很幸福的说,那会你爹有技术,我知道跟了他会有将来的

我曾经翻出过好几封爹写给娘的信,那些信比我还大两三岁,具体内容忘了,但老爹那会写字特别张扬(不过他有资本啊),我记得很清楚。那信的开头都是一样的:玲姐,想你了。呵呵,我回想爹谈恋爱那会,肯定挺会浪漫的,写信都这样。所以,娘很幸福的。

从小到现在,对他们老两口我只叫爹,娘。一直都是这样,从未改变,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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