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读者文摘 > 社会 > 沃尔沃卖“身”不卖“心”

沃尔沃卖“身”不卖“心”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6.09K 次

1927年,古斯塔夫·拉尔松和阿萨尔·加布里尔松在歌德堡创立了瑞典沃尔沃汽车公司,经过此后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沃尔沃一跃成为北欧最大的汽车制造公司。
  
  沃尔沃一直被瑞典人视为民族品牌,更是瑞典现代工业的象征,而且因它的安全性能优越,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安全的轿车”。但在1999年4月1日,瑞典政府却突然宣布了一个令全体国民十分震惊的消息:因面临资金困难,政府决定将沃尔沃集团内的轿车公司出售给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消息一出,举国上下一片哗然,全瑞典都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国民纷纷上书政府,慷慨激昂地表示,即使倾家荡产也要保住自己的民族品牌!但政府对民众铺天盖地的强烈呼吁并未理睬,仍“一意孤行”地将沃尔沃轿车公司卖给美国福特公司,沃尔沃集团也只是继续拥有沃尔沃的卡车公司部分,这不免让国人大失所望。
  
  但后来事情的发展令所有瑞典人都禁不住喜出望外:沃尔沃集团在卖掉轿车公司后,不仅能够腾出手来用足够的精力发展卡车工业,而且业绩直线上升,利润超过了过去整个集团的利润总和。更重要的是,集团当时在出售沃尔沃轿车公司时,还留了“好几手”。
  
  首先,系牢“安全带”。当初,在出售沃尔沃轿车公司时,集团就强硬地向福特公司提出几个不容辩驳的条件:尽管轿车公司已经出售,但生产线绝不能转移出瑞典,也就是说,福特公司必须在瑞典的国土上生产沃尔沃轿车;原来在沃尔沃轿车公司工作的瑞典工人,福特公司必须要一个不剩地全部留用;所有瑞典工人的平均月薪必须达到2万瑞典克朗(相当于2万元人民币)以上;公司必须每月支付给每位工人2万瑞典克朗的福利金;此外,还要为工人修建高档的洗澡间、娱乐室等。开始,美方对如此苛刻的条件不予答应,但瑞典人心平气和地告诉对方,因为你们购买的是瑞典企业,所以就必须遵守瑞典法律,绝无第二种选择。最终,福特公司不得不满足沃尔沃集团提出的上述要求。
  
  其次,卖“身”不卖“心”。沃尔沃轿车的安全系统有其独到之处,它的发动机非常先进,甚至能生产出飞机使用的发动机,曾多次荣登“世界10种最安全汽车”的榜首。但在出售沃尔沃轿车公司时,他们只答应出售轿车公司,而不出售最核心的安全技术。换句话就是,福特公司生产出的沃尔沃轿车,发动机技术只能由瑞典人掌握。福特虽然买到了沃尔沃轿车的“身”,但却买不到它的“心”,这也是福特公司一直耿耿于怀的。
  
  第三,知己更知彼。虽然沃尔沃轿车在北美和亚洲市场被看做高档车,但它绝大部分是销往欧洲地区的,而那里的消费者则把沃尔沃视为中档车。因此,它的市场定位常常出现戏剧性的变化:市场需求旺盛时,它竞争不过高档车,市场低迷时,它又难以卖得过更有价格优势的低档车。沃尔沃集团也正是知道沃尔沃轿车高不成,低不就的“脾气”,才果断地将公司予以出手。而留下来的卡车公司,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则微乎其微。
  
  当史无前例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时,福特汽车公司也难逃其中,顿时陷入了巨大的经营困境中,只得无奈宣布将出售沃尔沃轿车品牌,并递话给瑞典方面,希望他们能予以回购。但瑞典副首相兼工业与能源大臣毛德·奥洛夫松却友好地表示,瑞典政府无意参与美国品牌轿车的并购交易,不过政府正在夜以继日地研究如何拯救国内汽车业的方案。
  
  表面看似憨厚实则精明的瑞典人,在求稳中狠赚了一把后,此时选择了袖手旁观。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重要关口,必须学会选择,懂得取舍。

沃尔沃卖“身”不卖“心”

赞助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