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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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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早晨,有轻雾,零星小雨。高速公路在天底下优美地延伸,像一匹长度无穷的丝绸徐徐展开,有丝绸的光泽,丝绸的质感。这时,我从车窗玻璃看出去,前方一百多米远的地方有一个人在行走。这个打着雨伞赶路的人,一个碍眼的灰色小点,现在成为“丝绸”上的瑕疵。
  
  我踩了一下刹车,把速度降下来。快接近的时候,我才看清这是个女人,背上还背了小孩。与她擦身而过的瞬间,我看清了她的脸,我们甚至还对视了一下。她像是已经30出头,清瘦,表情漠然。孩子好像正在睡觉。
  
  在司机眼里,单调枯燥莫过于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尤其是今天,我独自上路,前面的路程还有一百余公里,于是一个行人的闯入,打破平静,平添生动。有关的想象,成为我的自娱自乐。
  
  她是从哪里进来的?是从盗贼剪开的缺口吗?她为什么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古人云,衣食足,礼义兴。而今是衣食足,车市兴。因为有无汽车,已经是一道贫富分界线。无车丢面子,车档次不够也丢面子。买车,买更好的车,于是成为许多人奋斗的动力。过去讲阶级是由土地、金钱划分的。现在是车轮。车轮之锋锐,清晰、明确地划分出人们的“阶级成分”。这样,高速公路上也就成为一个层次分明的世界,成为各种车辆的竞技场。
  
  然而,她还没有资格在有车的世界里被划分成分。连那些在村里显得很神气的摩托车、拖拉机和农用车,也没有资格。即使她现在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路上的那些汽车都与她无关。它们只是飞驰而过,几乎要将她母子像纸片一样席卷而起,让她始终胆战心惊。她只能用伞护住孩子,小心翼翼地贴着主车道右边的护栏行走。但是她仍然幻想,有一辆大客车在身边嘎吱刹住,车门大开。然而让她困惑的是,就是大客车,比如沃尔沃、凯斯鲍尔,甚至国产的豪华金龙,都对她的招手不屑一顾。跑车的人口中有一个频率很高的词叫“捡客”。一个“捡”字,轻视得让她差一点连人也不是了。即便这样,也没有哪辆车愿意像老公路上那些客车那样停下来把她“捡”走。
  
  我心中突然涌出强烈的幸福感。我明白这是身后那个匆匆赶路的农妇给我的,是她用她的艰辛和劳顿,唤醒了我们麻木的内心已经无法感知的幸福。毕竟,我挤进了以车代步一族,可以听着音乐,喝着茶赶路。而她,背负沉重,还只能以双脚丈量自己的前程。
  
  此时的幸福感让我链接上了遥远的过去。
  
  那时我才10岁,也是在公路上。暑假刚开始,那天我是因为母亲生病住院而进城,提了十几个鸡蛋。时近中午,我已经走了近30里路。公路上树木稀少,毒辣的太阳晒得头皮针刺一般。往来的汽车扬起呛人的灰尘,时时将我笼罩。满头大汗,饥肠辘辘,我总希望有奇迹出现,比如一辆好心的汽车在身边停下,或者是突然爸爸骑车而来。我没有盼来汽车,甚至爸爸也没有能接我,但奇迹还是出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在我跟前刹住了车。原来他半个多小时前曾经和我迎面而过,去前面一个小镇。现在办完事回城,看我还在路上走,就动了恻隐之心,要顺便搭我。
  
  这是我最难忘记的往事。事虽小,却是我一生的感动和暖意。它像一粒种子,在我心中长出对他人的热情、善意、悲悯和同情。
  
  现在,我特别想向刚才那对母女做点什么。比如,我可以让她们搭车,甚至送她们一程。也许,她背上的孩子正在生病。也许,她有急事要去找丈夫。当然,我也想到了她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危险。
  
  我将车慢慢停靠在路边,装着东瞧西瞧看看,等待她们的到来。
  
  然而让我大感意外的是,我好不容易等到了她们,把我好意告诉她的时候,我在她眼里并没有见到我所预料的那种欣喜和感激,而是几丝惊慌和百倍的警惕,还有坚决并且是毫不客气的拒绝。
  
  显然,她以为我不怀好意,甚至以为是遇到了人贩子。
  
  当年路遇好心人相助的故事无法翻版。我只能在心里向这一对母女祝福一声,关上车门,把一切联系都重新关在车外,上路,继续以想象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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