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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宽了,车自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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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和同事出差,坐车被堵在了路上。同事是美籍华人,做城市规划和设计出身,在美国待了很多年,我怕他有点不习惯中国式的堵车,便问他:“由于车很多,给城市造成了拥堵,很不方便。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北京和上海选了两条路:北京是采取摇号的方式,大家抽签决定;上海则拍卖牌照,将牌照炒到6万多一个,出得起钱的人就可以得,用市场调节供求。你更倾向于哪一个?”
  
  他告诉我,多数城市的交通拥堵,85%以上其实是由于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城市规划界有一句名言:“路宽了,车自然就多了。”因为你修了一条很宽的路,所以人们自然会按照这么宽的路所能容纳的最大限度来使用道路;同理,就算是摇号或拍卖牌照真的限制了车的数量,那么已有的车也自然会按照车少了以后的路况所能容纳的最大限度来使用道路……问题并不只是车的数量有多少,还有路上的车以什么样的方式在行进。在香港这个道路狭窄车也多的城市,交通却井井有条。所以,如果一定要我的同事选的话,两种方式他都不喜欢,哪一种都是对老百姓利益的损害,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这就成了社会利益的净损失。
  
  逻辑学中有一个常见错误叫POST—HOC,就是将两个事物间的时间先后顺序当做了因果关系。当我们还在讨论哪种方式更能有效地治理拥堵时,其实问题本身并不是一个资源配置公平或效率的问题。有许多我们看似因果关系的问题,细想起来也根本不是这回事。例如:房价有所下降,就认为房市调控初见成效;房价重新上扬,就要加强所谓的“调控”。其实,我们的调控政策是限制了交易,却没有改变供求曲线本身,所以,调控之初下降的不是房价,而是统计局可以获取用以统计的成交房价,而重新有了交易以后,可获取的用以统计的价格就上升了。
  
  我们总希望路宽了以后,人们还是按路窄时的样子行驶。但作为理性经济人,很多假设出来的因果关系,改变不了我们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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