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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与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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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少年时代读的诗,多是席慕蓉和泰戈尔的。同样是青春的惆怅,少女的愁怨,一种无边际的哀愁。比如一个《画荷的午后》,比如《铜版画》,比如《楼兰新娘》。
  
  而读三毛时,我还不知道撒哈拉在哪儿,以为撒哈拉就在塔里木盆地边上。当我开始去查问撒哈拉在哪儿的时候,我惊讶于三毛的勇敢。我记得她所写的一个被族人处罚甚至要打死的少女,因为她喜欢了不该选择的恋人。放在当时,这些是超出我理解范畴的,就像今日,在中东地区的很多国家,丈夫仍然“有权”决定一个女性的生死。
  
  我不知道是因为三毛激发了我对“在路上”的向往和勇气,还是我本身就一直在路上。
  
  小时候,我长期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因为父母在另外一座城市工作,我便经常一个人搭长途汽车两地走动。
  
  初中起,我开始读私立学校,学校所在地与我家仍然属于两个城市。我喜欢坐夜车,大抵是从那時候开始的。爸爸生意忙,经常让司机夜里开车把我送到姑姑家,第二天我再返校上学
  
  一段二三百里的夜路,熟悉的司机,和我。
  
  我经常在车上睡着,到地方司机叫醒我,有时候醒着,跟司机师傅说说话。从那时起,我喜欢上夜路。夜车——车灯只照亮不远处,其他地方则完全陷于黑暗之中。你时常会觉得这条路到了尽头,前面是什么,茫然不知,车子驶进黑暗里,却又有了新的路。
  
  好像下一秒就是尽头,也好像永远都没有尽头。
  
  这是我为什么喜欢在路上的最大原因,一种对未知的毫无掌握的探索和猜测,像我们的人生
  
  我始终觉得,我对这个世界,是没有什么陌生感的。或许,这些都来源于小时候的经历。同样,正因为一直处于奔走迁徙的状态,我对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太大的认同感。
  
  前几天跟特特见面,也提到这个问题,我们身上始终有种“客居”的观念,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故乡。尽管你在一个地方长大,那里有你的家人、你的房子,但那里不是我们心目中的故乡。
  
  越走越远之后,故乡,成了远方,一个永远抵达不了的远方。
  
  这是让人伤感的事情,也是千古文人骚客的一个心病。
  
  也许,你爱的人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比如三毛,在撒哈拉生活数年,与荷西一起走过沙漠,在一个黄昏去领了结婚证。同时,那里也“埋葬”了荷西。
  
  我有时想,像三毛这种勇敢炽烈的姑娘,是不是由于太过于执着,以致花好月圆只是一瞬,很难长久。比如,之前去世的未婚夫,比如后来溺水的荷西,甚至自缢的自己。
  
  相比爱情,拼凑起我们的,更多是孤独,一种不可名状的、无药可解的孤独。
  
  我们总在尝试做种种事情,以及心理建设,让自己不孤独。其实,或许我们更该做的是,与孤独面对面坐着,相互观赏。
  
  孤独是一碗吃不饱的面,一夜睡不着的觉,一粒不发芽的种子,一条没分岔口的路。一条大鲨鱼,咬着你的脚尖,船上有人奋力拉你,但或许无济于事。孤独就是那条大鲨鱼在水里的倒影,又美又壮观,只要你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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