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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留着你不要的钥匙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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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认识了一个高中男孩,他戴着黑框眼镜,就像我高中时班里那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和他聊天次数多起来以后,有天他突然跟我说:“我觉得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好像喜欢我。”
  
  我一度认为没有女孩子会喜欢这种看上去木讷的男孩,刚准备脱口而出:“你那么呆,怎么会有女生喜欢你?”想了想,又觉得这话太伤人,所以委婉地暗示:“如果女生问你问题,可能真的纯粹想问问题而已,不要想太多啦。”
  
  “真的不是啦。”他焦急地辩解,“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有人在看着我,我一定能感觉得到。每当我抬起头,她都恰好把目光躲过去。”见我没有说话,他有点难过地安慰自己:“可能真的是我想多了吧。”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告诉他:“我高中的时候也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他就坐在我左后方45°的方向。如果我回头看他,目光需要穿过三米的过道。这样一来,‘偷看他’就变成了一件非常明目张胆的事情。可我还是会抓住每一次机会,有意无意地望向那个方向。因为真的非常喜欢他。
  
  2那时候有一部非常流行的港剧,里面有一个经典的场景,男主角送给女主角一块“没有草莓的草莓蛋糕”。他在QQ空间的动态里提到了这种蛋糕,我第二天特地比平时早出门半个小时,跑了三四家面包店,终于找到了“没有草莓的草莓蛋糕”。
  
  其实我不喜欢吃草莓,那个粉红色的看上去像三明治的东西也让我没有食欲。可我还是强行把它变成了每天的早餐,就是希望,自己和他之间能有那么一点共通点。终于在我吃下第十八个“没有草莓的草莓蛋糕”的时候,他注意到了我:“原来你也喜欢吃这个。”
  
  后来,“没有草莓的草莓蛋糕”被其他各种事物替代:学校小卖部的棒棒糖,围墙边相邻的停车棚,封面一样的笔记本……我小心翼翼地把跟他看过的电影票根都收集起来,连同他不经意忘在我桌面的签字笔,和随手画了笑脸的瓶盖,一起锁进抽屉。
  
  在做完这一切后,我突然想起,当初得知闺密留下果冻壳的时候,还嘲笑过她。她那时振振有词:“这些果冻都是我男朋友送的,再说吃完都洗干净了。”那一刻我意识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有意无意地保留关于他的一切。
  
  他随口说了句喜欢某个歌手,我就把那个歌手的CD买回来听了又听。他准备换的钥匙扣,也会被我以“丢了可惜”的理由死皮赖脸要过来。没说出口的话是:“因为那上面都有你的气息。”
  
  因为喜欢你,我成了恋物癖。
  
  3有一天闺密告诉我,她决定再也不收集果冻壳了。
  
  我担心是不是她和男友的感情出了问题,她摇摇头否定了我的猜测:“我只是觉得这样的行为真的太幼稚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也在企图让“喜欢”这件事变得高级。所以哪怕非常喜欢的男生出现在聚会上,我也会警告自己“不准偷看”。担心万一被别人发现我在偷看他是很丢脸的,万一和他的眼神对上了怎么办?只能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拉着朋友嘻嘻哈哈玩自拍。但每一张照片里,都有不远处的他或清晰或模糊的身影。
  
  我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这样一来就没人发现我在偷看他了,更不会让别人察觉我喜欢他。闺密一边翻着我的手机相册一边笑话我:“你说你,这和当年偷偷回头看喜欢的人有什么区别?”
  
  我突然发现,不管是用眼睛还是用手机,我还是改不了偷瞄喜欢的人的习惯。
  
  以前会悄悄留下跟对方有关的物品,现在虽然“要面子”了,但还是免不了偷偷保存对方的照片和发来的信息。尽管用着不一样的方式,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保留”依然是一种本能。
  
  也是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也是能被保留的。
  
  因為喜欢你,所以想偷偷收集记录属于你的一切——可能是日记结尾无意识写下的那个名字,也可能是相册里零星记录的点滴
  
  上次聚会后,朋友们纷纷把录下的小视频发到微信群上。而我偷偷把有关于他的镜头都下载到手机上,害怕自己误删,又添加到微信收藏夹里,看了一遍又一遍。
  
  郭静的《下一个天亮》里,有句歌词是:“等下一个天亮,把偷拍我看海的照片送我好吗?”听到这句歌词的时候,我总是会回答“不好”,就像当年我固执地不肯把那支笔还给喜欢的人一样。
  
  因为喜欢你,所以才费尽心思想留下那些和你有关的一切。拥有它们,仿佛就像拥有了一小部分的你。因为它们的存在,证明我曾经深深地迷恋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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