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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交通的生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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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要服务的,就是居民和他们所处的环境。城市,为居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
  
  曾经,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司机,在纽约。
  
  曼哈顿的路是古老而拥堵的,却是好辨认和好遵循的。我不知道用专业术语如何去表述,但是作为一个司机我清清楚楚:所有南北向的道路都叫Avenue(大道),东西向的道路都叫Street(街)。所有的大道和街,都会有一些主干道,比如第五大道、百老汇大道、42街、12街等等,是双向行驶的,而其余的都是单向行驶的。虽然有时候不免绕路,但是,作为一个菜鸟司机,我也能清清楚楚地知道该如何寻找我要去的地方。
  
  出了曼哈顿,当然,道路要复杂得多,尤其是高速公路纵横交错,没有地图或GPS的帮助,上错了一个高速路口,或者下错了一个,半箱油就没了。
  
  在纽约,最怕的是在小区里开车。那里面没有红绿灯,只有“Stop(停)”标志。看见“Stop”,必须停下来观察左右来车。如果不停,首先会被路人骂,接着会被其他司机骂,如果被警察看见,那就惨了。
  
  所以,我会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司机。因为我永远得知道怎么去要去的地方,我会得到路标的帮助,而且畏惧行人和司机以及警察对我的冷眼。
  
  后来回国,开始的时候我也想做一个好司机,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小心通过,不超速、不飙车。
  
  可是我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不会开车的人。道路上的交通标志让我疯狂:因为它们在不断地变化,此处不许左转,此处不许掉头,此处是单行道,此处入口封闭。道路上的其他车让我疯狂:因为它们会从任何地方插入我已经辛辛苦苦排了半个小时的队,它们会在红灯时从我的身边呼啸而过,它们会在我小心翼翼过斑马线的时候疯狂按喇叭。道路上的警察会让我疯狂:他们在的时候总是交通堵塞,他们在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沓罚款的单子,他们在的时候总是不那么遵守交通规则。到最后,道路本身也开始让我疯狂起来了:明明是车辆稀少的高速公路却限速80公里,明明是靠右边的线路却标着左转,明明一路是直行的标志到了最后10米却变成了转弯道。
  
  我于是变成了一个坏司机:我到处乱掉头,到处超速,到处插队。我只留下了一个习惯:过斑马线的时候,我放慢速度。
  
  后来有一次我到纽约开了一回车。10分钟以后一个司机从车窗里面探出头冲我吼道:“哥们儿,你想死吗?”
  
  1961年,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出版了一本书,名为《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她在导言中有这么一句话:“那些规划者和老师们忽略了从真实的生活中去学习成功和失败,对那些以外的成功也毫不好奇,相反,他们仅仅遵循一些原则。这些原则的来源是已有的城镇、郊区、肺病康复中心、市场的行为和面貌,以及想像中的城市——来源于任何东西,除了城市本身。”
  
  城市是什么?是生活在其中的人和人们的生活形态、习惯和历史,这个城市的地理、物理和化学特性,人们的衣食住行、思维、交往、发展的特性,他们与周边城市和城镇的交往关系。到最后,城市就是居民和他们的环境。城市交通要服务的,就是居民和他们所处的环境。城市,为居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
  
  为什么我在纽约是一个好司机,而回到国内,就变成了一个坏司机?因为纽约的交通为我服务——道路服务于我,路标服务于我。我所需要做的,是不要逾越我作为一个司机的本分。
  
  但是,国内许多城市并非如此,我为交通而存在。我必须去留意所有的交通标志,以免被罚款;我必须选择好交通线路,以免堵车;我必须看清楚每一个路口,以免错过我的方向;我同时必须留意警察的存在以免被扣分……我压抑的心情使我在大家都犯规的时候赶紧犯规,在没有警察的时候赶紧飙车,在不被罚款的前提下可以做任何动作。如果交通不为我服务,为什么我要遵守这些规则?我只有一个前提:生命是宝贵的,只要不触及生命的安危,我不在乎。
  
  可是我从心里知道,这是危险的。因为如果大家心目中都没有了交通规则,那么城市的交通就会变成杀手,就会变成反对居民的武器,变成反对车的武器。被违犯了的城市,转而会违犯它的居民。
  
  因而,一个城市交通的生与死,不仅仅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是否众多,也不在于城市的交通法规是否严厉,也不在于城市居民的素质是高是低,而确实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设计、交通管理、制度设定,是否服务和便利于这个城市的居民。
  
  我认为,我们多数城市的交通都是反居民的。它们可能是为了经济的增长,为了管理的方便,为了城市的美观……是的,为了任何东西——除了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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