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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乞丐随笔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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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熟悉金庸的小说中的丐帮与打狗棒,但对历史上真的丐帮却知之甚少,据说历史上确有洪七公其人,降龙十八掌只是成人童话中的桥段,但叫花子鸡现在仍是广为流传的一道风味美食,发明者说是“乞丐”洪七公,从它的制作过程和方法来看,倒也合乎情理。

论乞丐随笔散文

每个行业都有一位被美化、能撑面子的“祖师”,我不明白金庸为何帮丐帮找了个很难神化的洪七公,因为与行乞粘上边的大人物并不缺乏,是金庸的疏忽还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朱元璋是正儿八经地当过三年乞丐,最后坐上皇帝宝座的'传奇人物,早年,他的父母贫病而死,他被迫去皇觉寺当和尚,以求苟活于世,两个月后,他便被迫去游方,所谓游方,其实就是沿街乞讨——两个月,不要说念经,就是佛门的基本礼仪估计也没学全,但天赋异禀他毕竟后来当了皇帝,朱元璋当乞丐期间的坎坷可想而知,他在自传中说:“暮投古寺以趋跄,仰天茫茫,魂悠悠而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泱佯……”朱皇帝没被供上丐帮帮主的神坛,让人匪夷所思(朱皇帝不能进入金庸的小说倒很好理解,因为他的小说背景主要是宋朝)。

但还有在外流浪十九年的晋公子重耳呀!他曾向农夫讨要饭食,结果当地人在器皿中盛上土去给他,就在在晋公子即将饿昏之际,介子推“割肉疗饥”救了他一命,清明节的来历就源于此事——这也没能进入“丐帮”神谱,令人费解。

其实,真实的丐帮的确存在过,被尊为行业祖师爷的也不是洪七公,而是更符合逻辑、大名鼎鼎的伍子胥。楚平王杀了伍全家,他侥幸逃脱至吴国,因身无分文,便披头散发,立于市中,吹萧行乞。表面上,这与现在“卖艺人”异曲同工,但两者实是不同的,因为他卖艺不是自愿,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名符其实的“行乞”,伍子胥历练坎坷,在一番传奇经历后,终被吴王发现并委以重任,报了杀父杀兄之血海深仇……

真正的乞丐,命运大多是悲惨的,他们郭衣百结,食不果腹,落魄沦落,受人欺凌……李商隐《不忍闻》“夜静闻乞丐儿声”是对他们命运的真实写照,无社会地位,人身无安全可言。这些饥寒交迫者,这些残疾智障者,有什么兴趣管谁是祖师呢?他们受着别人的侮辱,自甘命苦,自戕其身,苟全性命于世,自生自灭……

虽说从古至今,把行乞当作一种职业去发家致富,薪火相传而不绝。但我认为,这些人并不能算是乞丐,把他们归于“骗子”一类更为恰当,或骗人同情或骗人感情(当然,最终都是为了骗人钱财),更甚者,连骗带无赖,连无赖带流氓,连流氓带威胁……他们不属本文讨论范畴,在此一笔带过。

和尚别称“乞士”,《法体义疏》云:“比丘名乞士,上从如来乞法以炼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资身,故名‘乞士’”。佛教中有苦修之道,而行乞不用花费寺院的银子却能“广结善缘以传道”,想也是那些“精神领袖”有效而实用的一大发明,唐僧师徒不用坏钞而一路化缘,一路弘法,就是最直观的注解。

相对“佛”的“圆融”,儒家显得就不够灵活与机变。《礼记·檄方》:齐国富人默敖在路边备饭斋饥,有饿汉用袖子蒙着脸,拖着鞋,两眼昏昏地走来,默敖左手端食,右手端汤说:“喂,来吃吧。”那饿汉扬眉抬眼:“我正因为不吃无礼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到这地步。”默敖迎上去道歉,那汉子依旧拒食,终于饿死了。这就是著名的“贫者不食嗟来之食”的典故,这种受礼教毒害迂腐的家伙,就象孔乙己的那件破长袍一样,引不起人的敬意。

唐代书法家裴林,时着僧服,拿着叫花之钵,去歌妓院以乞讨取乐。裴林这种“行为艺术”虽“自贱”却未伤人,我们似乎也无法指责他,但北齐后主高恒的行为却让人发指:在后宫华林园中建荒村穷舍,自己穿上破衣烂衫饰作叫花子要饭……国家民不聊生,这位皇帝却在奢极之际,作种种变态之欢的把戏,比“何不食肉糜”,更恶心……

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八仙中的铁拐李便是叫花子形象,而丘处机也是以乞食度日,行携蓑衣,人称蓑衣先生。《聊斋志异》上也有丐仙的记载。这些文字多是因同情而作之笔,乞丐并不光荣,但对沦为乞者的人来说,他们又何罪之有?因为自甘卑贱并不是人的本性。

鲁迅觉得有“乞者心态”的人是可恨的,因此他说“我不布施,我无布施心……”由鲁迅的《求乞者》联想到清·尤湖的那篇《长安乞者说》,部分抄录如下:

我乞之物,箪食豆羹,人乞之物,白璧黄食。

我乞之时,白日堂堂,人乞之时,昏夜皇皇。

我乞之处,通衢旷野,人乞之处,玉堂金马。

我乞之时,箕踞袒腹,人乞之时,蛇行匍匐。

我乞之后,高卧而已,人乞之后,叱咤自责。

由是观之,人乞乎,我乞乎……

子徒知我先号啕而后笑,而不知人之先笑而后号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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