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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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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绝不像巴黎,它也绝不像伦敦,它不是斯伯坎乘以六,或是底特律乘以四,它绝对是所有城市中最高的一个。甚至在萧条时期最低迷的时刻它依然设法达到了天空中的最高点,因为没有其他方向可以发展,所以不得不向天上扩展。
  
  纽约的存在根本就是个奇迹。一切都令人难以置信。每当城里的居民刷牙时,成百万加仑的水就必须从卡兹吉尔斯和威斯特彻斯特的山里抽出来。当某个曼哈顿的年轻人给他在布鲁克林的女朋友写信的时候,那爱情的消息就通过一条充气管道吹到了她那里——呼——就像那样。整个地下系统,包括电话线、电线、蒸汽管道、煤气干线和下水管道,就足以构成我们把这小岛留给神和象鼻虫的理由了。每次在人行道上切开一个口子的时候,那喧闹的“外科手术”就会暴露出令人难以置信的、乱成一团的神经中枢。人们本应该被八月的酷热影响了大脑,导致精神失常。
  
  大众的歇斯底里状态是一种可怕的力量,然而纽约人却好像总能躲过这种状态:他们坐在停顿的地铁里,却没有幽闭恐惧症的症状,他们用俏皮话使自己摆脱恐慌,他们用耐心、勇气和毅力来对待混乱和拥挤的情况。
  
  那句经常被人引用的对纽约的极短的描述是:“这是个很棒的地方,可是我讨厌住在那儿。”我有个看法,我认为从乡村和小城镇来的人习惯了隔着篱笆的邻里生活带来的方便和友好,他们没有意识到纽约的生活也是按照邻里生活的模式进行的。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城市就是一个由上万个邻近的小单元构成的合成物,通常每个地区都只有两三个街区长和两个街区宽,每个地区就是城中城里的城中城。
  
  店主们对地区之间的界限有着强烈的意识。我的一个女性朋友最近从一个公寓搬到了另一个公寓里,两处相距三个街区。她搬家后的第=天,当她出现在惠顾了几年的那家杂货店时,那店主看到她简直惊喜若狂——几乎热泪盈眶。“我本来害怕,”他说,“你已经搬走了,我就会再也见不到你了。”对他来说,三个街区,或者750英尺的距离就是“走了”。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住在纽约,但不是作为某个地区里的固定住户,而是作为一个短期居留者,或是漂泊者,从乡村来到这里过上几天。夏天是个好时候,人们可以重新审视纽约,享受不受干扰的自由和寂寞的乐趣。在夏天,这个城市里只有(除了游客以外)顽固分子和真正可靠的人物。这里没有偶然到来的良莠不齐的居民,只有真正的精品住户。这个城市里有着某种程度的放松气氛,你可以裹着腰布躺下,喘着气,回忆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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