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智慧人生 > 思想思维 > 小学数学中思维与兴趣的培养如何同步进行

小学数学中思维与兴趣的培养如何同步进行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36W 次

摘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可创设情景,增强情感体验;精心设计问题,激发求知欲;制造幽默氛围,活跃课堂气氛;积极引导活动,激发学习兴趣。达到课已尽,趣未尽之效。

小学数学中思维与兴趣的培养如何同步进行

关键词:语文教学培养 学习兴趣

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提高语文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学中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创设情景,增强情感体验

语文教学要激发学习兴趣,首先要把课上得生动、活泼、充满情感。运用情感教学;不但能加深对课文的理解,而且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智力活动达到最佳心理状况。采用情感教学是课堂教学在高兴愉快的情绪中进行的有效保证。创设情景,采用情感教学。教师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理解能力,把课文中的情节通过语文、图片、实物演示,动作演示等方法,展示在学生面前,就会使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自觉地产生和课文有关的联想和想像,激发出强烈的求知欲望。例如:在讲《孔乙己》时,我让学生表演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和“摸出四文钱”时的表情和动作,通过表演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激发了求知欲。可谓教中有学,学中有乐。

二、精心设计问题,激发求知欲

课堂提问能否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键是看这些问题能否有效地启发思考,揭示矛盾。一般来说,说的问题设计应达到以下要求:1、提问必须紧扣教学目的,体现重点难点;2、提问要具有启发性,学生心求知而未得,口欲言而不能的时候,用巧妙的提示给学生提供思维的方向和解决问题的途径;3、问题要符合学生的认识水平,不假思索就能回答的问题不要提。

在教学中,一定要注意设计问题,力求在教材内容和学生求知心理之间创造一种“不平衡”,把学生引入积极的思维状态,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维,从而达到“有效”、“有用”的目的,而不是做那种简单的徒劳无益的问题游戏,从而更有效地激发学生不断探求新知识的欲望。

三、制造幽默氛围,活跃课堂气氛

教学是一门艺术,有些概念较晦涩,教师照本宣科,学生觉得难学就开始厌学,面对此种情况,教师要因势利导,深入浅出,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帮助学生理解深奥难懂的知识。语文,大多数人认为是一门枯燥无味的学科,语文教师对此常常无可奈何地慨叹:“学错了学科,进错了门”。那么如何让学生由厌学到好学,想学语文呢?我认为幽默是一种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师在课前或者课中根据具体教学内容穿插一些幽默风趣的语言及故事等,可以使学生在笑声中达到对知识的掌握。 我认为,适当而不低俗的调侃是活跃课堂气氛的催化剂,在课前,我常和学生一起聊天,有时还说一些调侃的话,而这些话可不是胡说八道,它们都能在笑声中给学生一丝启迪,大家在笑过以后会有很多的感悟。我常在课前给学生讲一些小故事,有名人轶事,有幽默故事,有哲理小品等等。 记得我曾给学生讲过一则《猫和老鼠》的故事,题目和学生爱看的动画片相似,因此大家十分感兴趣。故事的内容是关于猫和老鼠为什么会成为敌人的,很有趣味,并且不乏幽默,学生听得很入神。课后一名平时基础很差的男生却很完整的将它写在周记里,内容与原文相差无几,与他平时写周记时的只言片语形成鲜明的对比,对此,我在班级对他大加赞扬,他的学习兴趣也有很大提高,以后的周记也大有长进。虽然这是教学生活中的一件平常小事,但它却使我更加真实地感受到“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幽默是最佳的润滑剂。

五、积极引导活动,激发学习兴趣

叶圣陶曾指出:教育的目标在于“造就善于处理生活的公民”,语文是生活中的一种必要工具,引导学生由单一的语文教学步入广阔的语文空间,在学语文的同时学做人,在长智力的同时养成习惯,在练就终身受用的语文本领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作为现代人的社会交际素质,从而促进自我人格的全面完善已经成为语文教学的重中之重。因此,以语文能力训练为核心,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如编课本剧、背诵比赛、演讲比赛、辩论会、故事会、读书汇报会、新闻发布会、办墙报、手抄报、搞社会调查、书法比赛、参观学习、歌咏比赛、作文大赛等,必将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针对初一学生学习语文的现状,我在所教班级开展了古诗背诵比赛、成语收集比赛、小楷展览比赛、优秀作文展览、周记评比等活动,力求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在各种活动中展示自己的才华。在活动中,我也更进一步了解了学生的优点与缺陷,以便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能依据学生现状更好地因材施教。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因此,作为语文教师,我们更应该从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入手,使他们在感兴趣的基础上由被动地学转变为主动地学,在自主、合作、探究中赢得兴趣,在师生互动的良好氛围中学得更多的知识

《小学数学中思维与兴趣的培养如何同步进行》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赞助商

赞助商